Re: [問題] 關於在鑽石店上班的保證
joulm大大你好:
有關你的問題,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
不得有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之情事。
因此企業在求職者或員工有反對之意思存在時,
不得留置員工之證件或不動產資料。
所以你可以借他看看,但不行將影本給他喔!
※ 引述《joulm (啾甘心欸)》之銘言:
: 哈囉各位大大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 稍早我剛去一間鑽石店面試行銷企劃(其實也算是銀樓)
: 就面試過程還蠻愉快
: 但重點來了
: 店長說需要不動產的什麼保證
: 因為是精品加上東西又小所以需要證件跟不動產資料的保證
: 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接觸精品業
: 所以就才知道有這種東西
: 應該是正常的吧??
: 然後也需要跟家裡的人拿這份影本資料
: 但很怕家人認為我會被騙 所以不知道怎麼開口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推
11/21 17:07, , 1F
11/21 17:07,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TaiwanJobs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