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你的加班費算對了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2/11/12 1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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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的公司是不是還保有加班費的制度? 其實現在很多公司都已經變成是補修制度了~ 如果你們公司還有發給加班費,那你就應該算算公司給的加班費有沒有算對囉!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有關加班費之計算有兩種不同之計算標準: 1.雇主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作時間時, (1)當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 以上(也就是時薪x1.33), (2)延長工作時間超過2小時部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 以上(也就是時薪x1.66)。 2.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延長工作時間者,延長工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 給之。 上開加班費之計算基礎是為平日每小時之工資額,至於休假日工作而有延長工作時間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是否仍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礎,現行勞動法令未有 明文規定。 惟以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之意旨而言,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本應較未延長工作時之工 資為高,而休假日之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或第40條規定,即為加倍,就此推論,休 假日延長工作時之工資,宜以加倍給付之工資為計算基礎,方符法之意函。 延長工作時間後,得同意選擇補休而不領加班費,惟有關補休標準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 訂定。 若您有職場上的相關問題,歡迎您隨時前來發問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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