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公家單位委外的勞健保問題
您好,
全國就業e網顧問回覆建議如下:
勞工保險之投保,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當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五人以上
時,即應為其僱用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勞工,投保勞工保險。而全民健康保險
更投保單位僱用人數之限制。
案例中應徵者應予確認,何人為雇主,一旦確定僱用,雇主即應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與健
康保險,除非該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五人。
對於勞工而言,經由職業工會投保與經由雇主投保,最大之差別在於保險費之負擔,以勞
工保險而言,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受僱勞工之保險費,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
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
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職業工會會員之保險費,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引述《caesers (把握思 對不起呀 )》之銘言:
: 我應徵了一個公家單位的委外照服員
: 可是組長跟我說 沒有保勞健保
: 薪水接近40K
: 一個月要做240小時一天10小時
: 要我自己保
: 這樣的話
: 自己保勞健保的話跟機關單位幫我保有什麼差別
: 想請問版上比較懂這一塊的人
: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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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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