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 勞工職災雇主事後補償可免處罰嗎?
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有以下之責任:
民事部分─
補償責任,含括勞動基準法規定的醫療、工資、工資終結、殘廢及死亡補償。
賠償責任,若有民法之侵權行為。
刑事部分─如有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時,應負刑事責任。
行政罰責部分─雇主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9條者,依同法第79條規定,處2千元以上,2萬
元以下罰鍰。
所以,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雇主未依法予以補償時,業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將被處
以罰鍰,雖經事後補給之,但也無法阻卻其當時違法之事由。
參考法源:
(1) 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79條。
(2) 民法第184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
(3) 高等行政法院78年度判字第4142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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