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僑務委員會徵求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僑務委員會徵求聘用人員公告]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職稱:約聘人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僑務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公告期間:104/04/30~104/05/04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具工作經驗者。
3.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者或曾有任職僑務委員會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處理能力。
5.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華僑證照相關業務。
2.調閱檔案案件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個人學經歷、自傳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註明手機及住家聯絡
電話,以A4紙張裝訂,於公告截止翌日(104年05月05日)前,送達臺北市徐州路
5號3樓僑務委員會僑民處,證件不齊或報名逾時均不予受理。
2.本會依報名人員學經歷條件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數名參與面試,未
受通知面試者恕不回覆(經通知參與面試者,請攜帶學經歷及身分證件正本查驗,
驗畢當場歸還,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
3.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備註:
1.聘用期間:自104年05月13日起至104年06月12日止,契約屆滿或代理理由消失
時,應無條件解聘。
2.月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3.聯絡人:僑務委員會僑民處靳小姐,電話(02)2327-2918。
4.備取人員得作為本會其他工作內容、薪資相當之職務代理約聘人員之候補人選,
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上述徵才資訊詳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求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78.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30393549.A.D59.html
TaiwanJobs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84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