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僑務委員會徵求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麗薇雅)時間11年前 (2015/04/30 19: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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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徵求聘用人員公告]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職稱:約聘人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僑務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公告期間:104/04/30~104/05/04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具工作經驗者。 3.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畢業者或曾有任職僑務委員會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處理能力。 5.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華僑證照相關業務。 2.調閱檔案案件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個人學經歷、自傳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註明手機及住家聯絡  電話,以A4紙張裝訂,於公告截止翌日(104年05月05日)前,送達臺北市徐州路  5號3樓僑務委員會僑民處,證件不齊或報名逾時均不予受理。 2.本會依報名人員學經歷條件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數名參與面試,未  受通知面試者恕不回覆(經通知參與面試者,請攜帶學經歷及身分證件正本查驗,  驗畢當場歸還,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 3.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備註: 1.聘用期間:自104年05月13日起至104年06月12日止,契約屆滿或代理理由消失  時,應無條件解聘。 2.月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3.聯絡人:僑務委員會僑民處靳小姐,電話(02)2327-2918。 4.備取人員得作為本會其他工作內容、薪資相當之職務代理約聘人員之候補人選,  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上述徵才資訊詳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求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78.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30393549.A.D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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