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若被保險人請領失能給付,哪些狀況能加發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07/19 13: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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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列規定之子女者 ,不在此限。 (2)年滿45歲,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 2.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 (1)未成年。 (2)無謀生能力。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問題:被保險人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其配偶及子女須符合何種條件,始得申請加發眷屬補 : 助?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68907687.A.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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