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被保險人死亡若有配偶,父母能申請遺屬給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07/28 09: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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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第2項有明定請領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之順序,有前順序受益人存 在時,後順序之遺屬不得請領。 2.惟第一順序受益人(配偶及子女)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第二順序之父母得請領遺屬年 金給付: (1)全部不符合請領條件。 (2)在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3)行蹤不明或於國外。 (4)提出放棄請領書。 (5)於符合請領條件起一年內未提出請領者。 3.如第一順序之遺屬主張請領或再符合請領條件時,即停止發給,並由第一順序之遺屬請 領;但已發放予第二順位遺屬之年金不得請求返還,第一順序之遺屬亦不予補發。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問題:被保險人死亡,雖遺有配偶,父母可以申請遺屬給付嗎?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69668324.A.3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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