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雇主若規定上下班不打卡,是否需記載出席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11/15 14:0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規定上下班不打卡,加班如以呈報方式處理,雖無不可,但依勞動 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仍應由雇主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雇主已於工作規則規定上、下班不打卡,是否仍應記載勞工的出勤紀錄?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79190005.A.D8B.html
文章代碼(AID): #1OAgNrsB (TaiwanJobs)
文章代碼(AID): #1OAgNrsB (TaiwanJo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