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得終止契約,又
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不能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法律之禁止規定,旨為保護勞工
權益,但勞工若有惡意行為則不在保護範圍之內,諸如無正當理由之曠職等。又據職業災
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規定,以下三種情形者,雇主依法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後,可以合法
終止勞動契約為: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事業不能繼續且經主管機
關核准者。 雇主歇業或重大虧損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職業災害勞工治療終止,經公立醫
院診斷確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得終止契約,又雇主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合法與勞工終止契約?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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