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勞雇雙方能否約定以低於法定標準給付職災
勞工因遭受職業災害死亡,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予以補償,為法律之強行
規定。當事人雙方低於此標準之任何約定自屬無效。如雇主依低於法定標準為職業災害補
償時,則構成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之情事。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勞雇雙方得否約定以低於法定標準給付職業災害補償費?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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