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若勞工有家人因天災影響須照顧,如何請假?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7年前 (2017/10/03 1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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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僱者(勞工)其家庭成員於災害發生時(後)須其親自照顧時,得依性別工作平 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 (2)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3)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受僱者適用之事假規定辦理。 (4)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 處分。 (5)勞工如已請畢家庭照顧假,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有家庭成員須照顧,該如何請假?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506998891.A.340.html
文章代碼(AID): #1PqlfhD0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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