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哺乳時間之規定為何?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7年前 (2017/11/13 13: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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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 時間六十分鐘為度。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 間三十分鐘。 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親自哺乳不限餵哺母乳,牛乳、羊乳等亦屬之。 親自哺乳亦不限女性受僱者,男性受僱者也可請哺乳時間。 親自哺乳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儲存母乳備供育兒之情形。 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 一、哺(集)乳室。 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哺乳時間之規定為何?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510551965.A.A7C.html
文章代碼(AID): #1Q2J6Tfy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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