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職訓期間中途離訓者,職訓生活津貼如何計
1.實際參訓起迄期間在1個月以上,始得核給職業練生活津貼。
2.逾1個月以上未滿30日之畸零日數,依下列方式核算: (1) 已受訓10日以上且訓練時間
達30小時者,發放半個月。 (2) 已受訓20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者,發放1個月。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職業訓練期間中途離訓或退訓者,或訓練時間逾1個月之畸零日數(未滿30日),職業訓
: 練生活津貼如何計算?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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