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離職問題 才做三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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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04/11 09: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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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勞基法是規定滿三個月以上才需10天前告知,. 由於你工作還未滿三個月因此不在此限,. 但建議你還是先跟老闆溝通想要離職的情況,並將交接事項跟老闆交代清楚。. 另外,離職原因建議你用正面一點的原因(例如有其他生涯規劃之類的)跟老闆講,. 以免雙方談的不愉快。.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vol (小K)時間12年前 (2013/04/10 21: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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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作第三個禮拜,. 當初應徵是行銷企劃人員,. 因為公司只有我一位員工,. 所以我甚麼都要做,. 到目前為止所做的工作就是秘書兼接待貴賓兼打掃人員的工作,. 也沒有參予到行銷企劃的部分。. 另外辦公室的空氣真的很差,. 差到工作到下午會不舒服,. 所以想離職,. 當初面試時沒有說要多久之前提離職
(還有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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