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投保單位依規定扣勞保費,是否應掣發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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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09/23 09: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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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6條及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責扣、收繳後彙繳本局,投保單位應將保險費註明於薪資單(袋)上或製發收據予被保險人。故投保單位依規定扣、收繳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應掣發收據予被保險人。.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09/22 13: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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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依規定扣、收繳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之保險費,是否應掣發收據?. 大家知道答案嗎?.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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