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雇主可否因員工結婚、懷孕或育兒終止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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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8年前 (2017/07/20 1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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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規定:.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 雇主亦不得以受僱者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為解僱之理由。.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資料來源:勞動部. --. 發信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8年前 (2017/07/19 13: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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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否因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而終止勞動契約?. 大家知道答案嗎?.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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