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為何不將因颱風發生而停止上班日,訂為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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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8年前 (2017/07/25 15: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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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上開各該應放假之日,明定於該法施行細則第23條,該條所列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性質,屬特定節日或與紀念日、節日有關係者。故如指定颱風來襲停止上班日為應放假之日,不符合該條規定之立法意旨,無法據以指定。.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velation (加油!)時間8年前 (2017/07/24 15: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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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將天然災害(例如:颱風)發生經宣布停止上班之日,訂為「颱風假」?. 大家知道答案嗎?.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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