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喪假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憐蓮)時間19年前 (2006/03/01 14:4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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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依規定,剛看了一下網路資料 : 好像只有繼父母能請喪假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S0110016 : (教師請假應該是照公務人員法吧?我不太確定) : 六 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 : 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 : 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 : 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 : 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 : 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媽媽的繼父應該是繼祖父母,上面沒提到,有可能真的要請事假 :Q 人事室翻了一堆條文給我看 學校已經表明一切「依法辦理」 教師會也不能幫我 在法律上我已經確定不能請喪假了 可是我很難過,我哭了一整個上午 這二十幾年的祖孫情原來是不被承認的 訃聞上我的名字就在外孫女的位置底下 可是我卻不能回鄉守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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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想,沒有人能夠推翻你們二十幾年的祖孫情啊!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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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跟班上其他老師調課吧!至少可以省個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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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有人不承認你們祖孫情.你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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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妳們學校人事太強了.ㄧ般學校只需訃聞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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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1KFEgs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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