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教師法5 24偷偷修正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Kiss Goodbye)時間18年前 (2006/06/20 08:59), 編輯推噓7(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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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教師法 (民國 95 年 05 月 24 日 修正) 第 15 條 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 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 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 我從別的版看到的 請各位老師注意 -- 青蛙跳上了正要沉淪的月亮。 怎麼辦,美麗的公主就要親吻我了。 「你不想變成英俊的王子嗎?」 「我多麼害怕這是真的呀!希望它只是一個童話故事。 我想念我癩蛤蟆小女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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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大家都會自動忽視,或者是等考上了再來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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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職教師都不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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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老師(尤其是年輕老師)應該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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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等到那一天到來了 才上街頭 已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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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教師煩惱自己的年資有沒有贏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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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典禮完回到家就看到這消息.....其實我之前去參加一個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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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會的楊老師就說過相關訊息...現在年資五年以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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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趕快培養第二專長 年資五年以上的雖然可以倖免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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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退休年齡只會一直提升 現在的85制?只是過渡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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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選擇性保障一些人 所以只好犧牲年輕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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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年輕的老師還比較有辦法另尋出路 年紀大的老師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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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更嚴重的好像是什麼教育部把我們給經濟部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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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WTO 總而言之 就是以後外籍教師很有機會 平行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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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已經一步步準備資遣動作 楊老師是說 教師法雖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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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 但是沒有"資遣法"所以還是無法資遣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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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來即將有"資遣法"了..只是因為年輕而被資遣還滿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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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專長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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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這條法條早就有了 524修正的是校內護理人員可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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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中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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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趕快捍衛自己的權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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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改的只有那部份喔 那還是一樣沒有資遣法無法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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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bqXeja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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