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高中]請問老師們都在那個blog空間呢?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滬唐平船竹)時間18年前 (2006/09/10 20:02),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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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icezzz (*我愛兒童節*)》之銘言: : 大家好! 我現在是國中的英語科的代課老師 : 我們學校的教學團隊最近正在嘗試弄blog : 我知道無名有蠻多國小或兒美的老師的blog,他們的教學分享做的非常的好 : (每次看都覺得好感動呢!!!^^) : 但是比較少看到國中英文老師的blog,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推薦的呢? : 謝謝大家 ^^ 用哪家都沒關係,注意一下服務條款就好了, 千萬不要用到「吃人夠夠」的Yahoo奇摩blog! 我可不是記恨它網拍要收錢,Yahoo奇摩所有 服務是共用同一個服務條款,上面載明使用者 上傳到Yahoo的所有資訊,Yahoo都可以無償轉 用甚至再轉授權給第三者(即使用來營利也不 須經過你同意),更過分的是,該條款還要求 使用者確保其上傳內容並無侵害他人的著作 權,倘若Yahoo用了你的內容去營利,發生侵 害他人著作權的情況,Yahoo還可以向你求償! 夠狠吧! 可不是每一家網路服務提供者都這麼兇狠的喔! Google就明示他們不主張擁有使用者內容的知識 產權。 我曾就這種類似定型化契約的服務條款請教過 法界人士,討論是否有主張此種顯不平等條款 無效的可能,但是似乎還沒有辦法。 ────────────────────── 參照Yahoo!奇摩服務條款第18條: http://tw.yahoo.com/info/utos.html 18. 您對Yahoo!奇摩之授權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 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 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 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任何資料一經您 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視為您 已允許 Yahoo!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 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 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 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Yahoo!奇摩使 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 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 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Yahoo!奇摩負損害賠償責 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對照Google Mail服務條款第5點: 您的知識產權。 Google 並不會要求佔有任何內容的所有權, 包含您上載、傳輸或存放在您 Gmail 帳戶內 的任何文字、資料、資訊、圖片、相片、音樂、 聲音、視頻或其他材料。除了向您提供本服務外, 我們將不會因為任何目的使用您的任何內容。 -- 你也喜歡登山或騎車嗎? http://0rz.net/b41Jz 一起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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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yahoo沒空間限制 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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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薄的風衣嗎?...騎單車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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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雅虎有這個缺失~不過我都用無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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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0_xg4q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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