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學生要去管訓
※ 引述《ChamberYe (Chamber)》之銘言:
: ※ 引述《doggy (doggy)》之銘言:
: : 唉 亂七八糟的國二女生
: : 偷腳踏車被抓 目前已經蹺家跑去網友家住@_@
: : 現在確定要被送去管訓
: : 很怕出來後會助長她的氣勢更加威風
: : 聽說進去的通常都會更壞
: : 有老師有相關經驗嗎?
: 沒多久前敝校剛復學一個管訓過的。
: 目前的行為比中輟前還算乖,之前很喜歡頂撞老師,甚至連主任都敢頂撞。
: 他不乖時學校的警告方式是"要再送他回去管訓",他馬上就噤口。
: 因為他有說過在那裡的日子很苦沒自由,不想再回去。
: 不過前幾天又被我抓到在樓梯口跟一群抽煙的混在一起。
: 我倒是覺得在學校比去管訓變壞的機率更高。
怎麼看怎麼覺得不對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沿革,民國五十一年一月十九日
制定全文80條,其中第一條「少年管訓處分及少年刑事案件之處理,依本法之
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一直到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二十日修
正後,這一條都沒有變,但是在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日大修之後,已經由「以
罰代教」演變為「以教育代替處罰,以輔導代替管訓」的精神(郭靜晃、吳幸
玲,2003),八十六年十月二日修正後第一條變為「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
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自此之後,「管訓」
這個處分就消失了,貴校怎麼會剛復學一個管訓過的呢?
註:
郭靜晃、吳幸玲(2003)。犯罪兒童少年之安置輔導。刑事政策犯罪研究論文
集(六),臺北市:法務部。擷取自: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moj/upload/6-3.pdf
論文集資訊:
http://open.nat.gov.tw/OpenFront/gpnet/newbook_view.jsp?gpn=10092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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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人格」才是人生最大的財富與幸福的保證,
我願我的所做所為,可以讓孩子們朝這個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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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96.152
※ 編輯: buniro 來自: 219.86.99.19 (11/1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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