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知大家都是怎麼處理的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osaka)時間15年前 (2010/11/06 13: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應該如同推文所說,小偷拿多少就應該吐多少回來。 而且全校"許多班級被偷" 應該屬於重大校園事件了吧!? 主任是否有出來,解決失去的金錢或公物暫時替代方案問題? 建議運作模式 1.大筆金額 收:總務家長早自習到學校收 支:將書商的帳單放入信封中,轉交給總務家長,請他有空與書商聯繫 2.小筆金額 收:早自習期間,總務股長在老師的協助下收,立刻交到各處室 支:學生購物的發票,向總務家長請錢 班級公物的購買直接列清單,請家長協助完成 這種模式好處是 (1)不會有爭議:老師只是從旁輔助,不直接經手錢 (2)不容易弄丟:早自習就將一切金錢歸位 困難處在於 (1)家長能力:不同學區家長能力差異極大,可能會比老師來弄更慘 (2)各處室收錢太晚:行政的上班時間... 還可以加上預防: 禁止攜帶過多自由金錢到校,若執意要帶,則自負保管責任。 若發生偷竊事件,統一的處理方式為到訓導處登記之後,報警處理,導 師及行政只協助警方辦案。 學校沒有任何老師有辦案的專業及義務! 其實好多事情,應該在新生入學時,統一由校方將所有學生集合說明。 然後發下一份完整的文件,讓家長看過後簽名! ※ 引述《muriellin (我是新來的)》之銘言: : 如果學校大多班級遭竊,報警後也捉到小偷 : 請問遺失錢的總務股長需要賠全部遺失的錢嗎? : 以上是朋友的小孩發生的事 : 過程省略 : 只是這次是因為家長希望大事化小,直接付出全額 : 可是還是覺得好奇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232.35
文章代碼(AID): #1CrEdfGC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CrEdfGC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