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教師請假以時計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自在到骨子裡)時間15年前 (2011/06/28 23:0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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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師請假規則第16條:按時請假者,以規定之出勤時間為準。 除此之外,目前的法規沒有明確寫明教師的工作時數。 詢問過學校人事,卻說只有兼任行政的老師(比照公務員)才是一天八小時 沒有兼任行政的(包括導師跟專任)是七小時 但導師明明出勤時間就超過八小時啊? 請教板上有經驗的老師,是否有請過以時數為計算單位的事病假 您當時的計算方式是? 假設是導師身分,請了累計56小時,結算會是七天或八天? 因為假若卡到14天的臨界點,這計算差一天,就會影響考績了。 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42.97

06/28 23:16, , 1F
這個就要自己去查各縣市出勤差假管理要點
06/28 23:16, 1F

06/28 23:16, , 2F
有些縣市不管教師有無兼行政,一律都是8小時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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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確實有縣市有分兼任行政或不兼行政 如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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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縣市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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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2:32, , 5F
半天是指4小時(8~12點、12~16點),所以一天是8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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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2:33, , 6F
以小時計算之事病假,總結後不足半天仍以半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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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2UoLg4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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