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證明還是服務證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14號4樓)時間14年前 (2011/08/02 15:40), 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為了敘薪,被人事主任追著跑。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版上各位。 簡單解釋一下: 94/8-96/7在私校服務,聘書上寫代理教師,薪級170 96/5取得中等合格教師證 96/7-100/8於公立國中代課(此部分沒問題,都有保留離職證明和敘薪通知書) *補充:第一年私校代課被我拿去抵實習了。 現在考上了,人事主任要求我附上私校的證書文件。 爬文看半天,我一直以為沒合格教師證,且私校<代理>是無法敘薪的。 只有私校<正式>才能。 可是人事跟我說他要查法規,請我務必在這幾天補上文件 我說可否放棄那二年,但是人事說該敘沒敘,他要負責任,所以還是請我去開證明。 *要開<服務證明>! 所以我上禮拜衝去私校求半天,開到的<離職證明>是不行的。 1補開前服務學校代理期間證明,到底是<離職證明>,還是<服務證明>? 公立國中人事:離職當年度才能開離職證明,已經多年前了,押日期是100年,        這份離職證明是有問題的。 私立高中人事:只有現任教職員才有所謂的<服務證明>,離職員工只有離職證明。        我們不提供服務證明。 我:現任教職員-->在職證明(可申證進修或保險用) 請問到底哪邊說的正解?問題二方都很堅持耶,那我該怎麼辦? 2未取得合格教師證的代理年資真的可以敘薪嗎? 今天國中人事跟我說:這關係到二年的年資提敘,而且全部新進教師都在等我 這份證明,不然沒薪水入帳(壓力好大)。 但是我查了法規:(節錄) 曾任公私立學校連續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課)年資 3.已折抵教育實習之年資不得再予採計, 經累計未滿1年的年資不得與其他性質年資併計提敘薪級。 4.公、私立代理(課)教師年資得合併提敘薪級, 按日計薪之短期代課教師年資不得採計提敘。 2.教育部86.10.24四日台人一字第86106342號函: 代課(理)教師年資經折抵為教育實習 年資,不得再作為採計提敘薪級之用。 5.教育部89年5月23日台(89)人一字第89059619號函: 教師以職前代課年資折抵教育實習一年後之剩餘年資, 得依規定累計積滿一年採計提敘一級。 一、注意事項: 1.聘書、離職證明書及服務成績優良證明書應註明係專任教師。 2.須符合「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或「師資培育法」 規定資格之年資並與現職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始得採計; 未具合格教師資格而擔任私校專任教職者,該年資尚無法認定採敘。 以上,抱歉很冗長! 我的解讀是:沒有合格教師證就是沒法認定(最後注意事項第2點) 但後來注意到5月份拿到教師證,聘期到7月底。 是不是能採計那幾個月? 但為何人事跟我說是二年? 以上,抱歉因為對法規真的霧煞煞。 希望有經驗的版友能提供訊息。 感謝再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38.79.199

08/02 16:24, , 1F
沒合格教師證也可以敘 我當時用離職證明就可以敘了
08/02 16:24, 1F
*補充一下:第一年私校代課被我拿去抵實習囉!所以請問一下是不是變只有第二年可以? ※ 編輯: ASH2012 來自: 223.138.79.199 (08/02 16:27)

08/02 16:26, , 2F
不過我是在公立耶 如果貴校人事堅持 你可以
08/02 16:26, 2F

08/02 16:27, , 3F
自己打電話問教育處的人事
08/02 16:27, 3F

08/02 16:30, , 4F
公立代理可提敘無誤,但私校好像只有正式可以???
08/02 16:30, 4F

08/02 16:31, , 5F
謝謝樓上,我會打去問.但我只是希望圓滿一點.
08/02 16:31, 5F

08/02 16:32, , 6F
怕人事覺得我自以為懂,又拿教育處擋,好像不大好.
08/02 16:32, 6F

08/03 14:32, , 7F
========= 你家人事真負責 是個好人 =========== ^_<
08/03 14:32, 7F
文章代碼(AID): #1EDwdVJ9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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