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春暉專案(春暉小組)的疑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苦命的生教組長)時間14年前 (2011/08/21 12:15),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今年有點幸運業務調整至他組(生教組換別組) 在業務交接時...與新的生教業務承辦人閒聊 發現了一個疑問.....就是校園中如發現了學生藥物濫用的事件 教育部的規定必須依春暉專案成立春暉小組輔導學生戒治...(研習時所獲知的訊息) 但是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幾條忘記了)...如發現學生有吸食藥物(毒品)的情形 可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將吸食藥物(毒品)的學生...以少年虞犯函送少年法院 當然是由少年隊來處理該事件....問題來了 教育部或是各地方教育局的要求是要學校成立春暉組小輔導學生(應該是行政命令) 不可將學生送法院處理....但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可以將吸食藥物(毒品)的學生 以少年虞犯函送少年法院處理(法律)...所以這兩種情形的有所衝突的 各位在擔任訓導工作的行政人員....是公務員的一種..所以應該要依法行政 但是教育部或是各地方教育局...卻是要學校輔導戒治但不送少年法院 少年事件處理法(法律)...應該比教育部行政命令大... 所以教育部或是各地方教育局要求學校這樣的作法...應該是有問題的? 可以請板上的前輩(訓導人員)或是有法律相關知識的大大來解惑嗎? 雖然現在不是生教組....但是還是離不開訓導處所以希望可以釐清這各問題? 因為有可能還是會被凹回來生教組....也必須將該訊息告知新任生教組業務承辦人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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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電話叫少年隊來確認之後才通報
08/21 13:1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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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輔導也不過就是開個會有紀錄 然後再由兩三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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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跟他談一談 做紀錄當作有輔導 其餘就交給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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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於真的會涉及到法院或警局的事 無法著力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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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52, , 5F
成立春暉小組期間,是可以不送少年法庭,但若輔導戒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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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期(一期3個月)後還是驗出陽性反應,則就可移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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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你可以查春暉小組手冊,裡面寫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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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55, , 8F
對了,關於這點要跟家長說清楚,免得家長誤會以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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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移送,到時候如果戒治不成被移送他們會來學校跳
08/21 18:55, 9F
文章代碼(AID): #1EK8PrTv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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