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101年度縣外介聘辦法修正後所生問題目前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sss)時間14年前 (2012/03/13 15:00),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教師板第一po 有關今年修正辦法為「本人服務學校未與配偶設籍地為同一縣(市),申請介聘至配偶設 籍之縣(市),自結婚後,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者給九十分,一年以上者給六 十分。」 今年所修正規定會產生爭議的在於『自結婚後』四字 因為照字面看來『配偶已在該地區連續設籍二年以上』是以結婚後起算 去年才結婚的老師們因結婚之後尚未滿兩年 就只能加60分 到底加90分的條件是「結婚+配偶於該縣連續設籍兩年(婚前婚後皆可)」 還是「結婚+婚後配偶於該縣連續設籍兩年」會產生爭議 如果是以「結婚+婚後配偶於該縣連續設籍兩年」為正確解釋 就會造成至今年結婚已快滿一年的同仁 分數反而比去年剛新婚為低 面對此次條文修正所帶來的衝擊與不確定性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樣心中不安之感滿盈 苦於人微言輕 是以請南投縣教師工會先進代為徵詢 工會先進之效率奇高 今天已得到相關回應 節錄如下 "下午詢問到新北市教育局承辦人張小姐 她說該修正案是委員會議討論後直接通過提案委員(從紀錄來看就是屏東縣政府)所提出的 修正文字版本 (聽起來似乎是沒有討論到為何加入"自結婚後"這幾個字) 我向她反應修正後所遇到的不合理情形 並詢問是否還有機會在本次實際展開介聘作業前修改(因為作業要點已經公告至各校) 張小姐說此情形會再提到委員會議討論 請注意縣外介聘網站上的公告(我查了一下是http://tas.kh.edu.tw/index.htm)" ps.建議大家真的要加入工會 多支持工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46.71 ※ 編輯: ss884113 來自: 163.22.146.71 (03/13 15:03)

03/13 18:38, , 1F
今天打去苗栗縣承辦人員問進度,只說若有修正新北市
03/13 18:38, 1F

03/13 18:39, , 2F
會再做公布...真得很令人不安!不知會不會被河蟹
03/13 18:39, 2F

03/13 19:18, , 3F
我投書到很多地方,其中蘋果日報非常積極,打過兩通
03/13 19:18, 3F

03/13 19:19, , 4F
電話給我,剛剛他說今天已向新北市詢問結果,新北市
03/13 19:19, 4F

03/13 19:20, , 5F
回應關於"自結婚後"這部份會做修改,蘋果說最近會發
03/13 19:20, 5F

03/13 19:21, , 6F
函通知,靜待佳音!這此,對於蘋果的積極至上十二萬
03/13 19:21, 6F

03/13 19:21, , 7F
的感謝!
03/13 19:21, 7F

03/13 21:54, , 8F
對啊~~ 感謝蘋果的努力
03/13 21:54, 8F

03/14 22:24, , 9F
感謝大大的分享,希望最後的好的結果!!
03/14 22:24, 9F

03/15 17:58, , 10F
謝謝蘋果為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發出正義之聲,銘感五內
03/15 17:58, 10F

03/15 18:30, , 11F
不知道大家發現了沒?介聘網站的介聘辦法已經改回來了
03/15 18:30, 11F

03/15 18:31, , 12F
真是很感謝積極投書和打電話的各位!!!
03/15 18:31, 12F
文章代碼(AID): #1FNl1rxG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FNl1rxG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