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育嬰假的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期待..)時間14年前 (2012/03/30 09:03),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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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懷孕中 有好多對自身權利的疑問 到處查資料也都模糊不清 所以還是請板上的高手來解答一下 以下幾項對育嬰假的疑問 1.產假結束之後至小孩三歲之前可請, 但不得超過兩年, 但又有一說最多可到三年, 請問兩或三年各是何狀況?由誰決定? 2.原來規定是說以六個月為單位, 但為配合學校作業, 可以學期為單位, 也就是說如果我在學期中生產, 可請育嬰假至該學期結束或再下學期結束, 甚至有人說與學校說好就好 如此就根本沒有限制是嗎? 3.是否有申請次數限制? 可以每學期或幾個月為單位提出嗎? 是否有規定要多久前提出呢? 4.夫妻雙方若皆為教職, 且家中有2名以上不滿3歲的小孩, 或是即將出生的為雙胞胎, 可否各自用不同小孩的名義申請育嬰假呢? 其實這些都應該可以問人事獲得解答 但本校人事有些不省人事 所以問他我也不會放心 就拜託板上各位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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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1.這屬於校長裁量權,要延長校長同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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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育嬰假我記得其實不需要以學期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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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人事最精準,不放心的話就多問他校人事自己找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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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很確定不必以學期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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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則是雙方必須有一方是在工作中才能請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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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TGPgry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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