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報 去蕪存菁還是鏟除異己?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時間14年前 (2012/04/05 08: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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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amhsiao.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28.html 台灣立報 去蕪存菁還是鏟除異己? 隨著立院新會期開始,近日教育部召開教師法修正案討論會議。顧名思義,教師法乃規定 教師權利義務之法律,對教師權益影響之大可想而知。目前教育部版草案的諸多爭議之中 ,關於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教評會)成員的變動,因其職掌聘任、解聘 等教師人事權,尤為各方關切。 本人因07年狀告郝龍斌一綱一本違法後,經歷了被學校私設刑堂一般的惡性解聘,希望社 會了解學校教評會可能的弊端,和社會利益的關係。儘管上級壓力是罪魁禍首,但學校教 評會運作的姿意妄為,更曝露出教師權益在制度上致命的缺陷。 簡要地說,即便學校教評會有意要做掉一個老師,就我所經歷的解聘過程,也有太多地方 踩到人權的底線。比方要我進去說明時,不允許任何人陪同,不管是民間團體、律師、教 師會幹部等一律不准,而且只有罪名沒有罪證。 一般人就算被抓到警局裡,還可以擁有緘默權,可以等律師來,警察還需要出示證物證人 等,但這些基本人權我當時一概沒有,看不到罪證,不知道要解釋什麼,不解釋又被說是 默認,學校給法院的文書裡,白紙黑字寫著:不需要給當事人證據。 由此可知,學校教評會運作的問題很大,而現在教育部想修法變更成員的組成,讓教師代 表比例降低,拉高家長代表比例,增加社會公正人士代表(通常是律師),就我所知的實 際運作狀況,問題恐怕會雪上加霜。 在家長的部份,我被解聘時,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許永佳,無視於我連續 十年考績甲等的事實,硬是廣發新聞稿,說不適任教師絕非兩三天形成,呼籲教師會不要 支持我;家長會長簡忠雄同樣在沒有憑據的狀況下,投書媒體任意指控;家長會更準備白 布條給學生對我抗議。 至於所謂社會公正人士,目前在上一級的教育局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裡有,可惜公正與否 令人質疑。我發現有位委員張佩琦,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公會處分,發生這樣的事情 ,竟不影響她的委員資格,教育首長用什麼的心態來任命委員?實在可議。 如果沒有防止弊端的配套措施,像這樣的人進了學校教評會,或提高代表比例,教師人權 將被踐踏到伊於胡底。就我得知及已經公開的案例,有異見或揭弊的老師特別容易遭遇非 人權的解聘、資遣,這對於老師要揭發學校弊端,或者以專業為教育政策把關,是非常不 利的局勢。 因此,攸關教師人權的學校教評會,在這一波修法拔河裡將如何變化,是走向去蕪存菁? 還是鏟除異己?值得關心。 (北市前中山國中教師) -- 因為想要打消所欣賞的男人的嘆息,當我聽到他說不喜歡自己身體的訊息時,就會很自然 地開始地想著,有什麼方式可以「翻盤」;想了一會兒有些挫折,跟自己老實地承認,我 頂多可以發明世界所有的人都會喜歡他的某一部分的說法,整個身體的話還辦不到。可是 「至少把你嘆息的雲朵,摘成一朵朵的霜淇淋。」自介、噗浪、臉書、文章、照片見網址        http://blog.yam.com/honkwun/article/334593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7.135
文章代碼(AID): #1FVEcnKr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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