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核新法治絲益棼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時間14年前 (2012/06/21 14:37), 編輯推噓12(1207)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9156 台灣立報  教師考核新法治絲益棼  作者:羅德水 教育部刻正預告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 」)第4條草案,據稱由於現行「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部分目次規定欠缺明確性」, 為使教師考核更臻確實,故增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指標與檢核表」(以下 簡稱「檢核表」),明定教師之年終成績考核應依前開「檢核表」辦理。 「檢核表」之考核指標分「正向事項」8目(18項具體條件)、「負向事項」5目(15項具 體條件),未來考列第4條第1項第1款者,僅允許在「正向事項」中的第1目至第3目中有1 項未符合,且無任何負向事項;考列第4條第1項第2款者,須未符合正向事項在2項以下, 且負向事項在2項以下者;至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列第4條第1項第3款並留支原薪:未 符合正向事項第6目、第7目、第8目之具體條件任何一項、或具負向事項所列具體條件中 第6項、第14項、第15項之任何一項者、或具負向事項所列具體條件3項以上者。 我們支持核實考核,惟應該關注的是, 此一修正案真能落實考核?或是反向製造更多校 園紛擾?教育部的「檢核表」顯然必須先接受檢核,方能服人,歸納起來,「檢核表」至 少有以下問題: 一、脫離現場,本末倒置: 「正向事項」1-2:運用教學資源,參與設計學校本位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試問,在縣市首長競相加課後,現在究竟還有多少學校有實施本位課程的空間?教育部之 前無力阻止教育軍閥,現又將此納入考核指標,又是哪門子的擔當? 「正向事項」1-3:教學進度適宜,並有下列之一具體事實者:1.能以教學計畫為依歸, 掌握教學進度。2.能依學生學習情形,適當調整教學進度。 很明顯地,前揭兩個條件極有可能產生衝突,教師若為了進行補救教學,很有可能必須調 整教學進度,也就因此難以「掌握教學進度」,試問,考量學生實際需求而調整進度的老 師,在教育部新的考核辦法中卻很有可能無法成為甲等教師,反而行禮如儀者卻可考列甲 等,這是在變相鼓勵教師照本宣科嗎? 「正向事項」1-4:教學成績卓著,並有下列之一具體事實者:3.能積極參與校內、外與 教學相關之競賽或活動。4.擔任教學輔導教師或國教輔導團員或其他主管教育機關任務編 組之輔導員。5.帶領學生參與各類活動,引領學生適性學習。 就教學現場而言,熱衷參與競賽與教學成效之間,不僅不必然相關,甚至極有可能是反指 標,不妨問問教師對熱衷參與校長甄選者之教學評價,當可略知一二。至於擔任所謂輔導 團者竟可被視為「教學成績卓著」,這又如何讓基層教師信服?此外,帶領學生參與各類 活動也算是教學成績卓著,或許立意良好,但是否因此衍生學生因階級落差造成的教育機 會不均等?恐怕亦值得斟酌。 「正向事項」2-5:提供家長個別或全班學生觀察文字記錄,以助家長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與潛能,並有紀錄。 教師本應善盡親師溝通職責,期能確保學生最佳利益,然而,親師溝通首重時效,教育部 應該支持教師積極親師溝通?或是鼓勵教師忙於文字記錄?難道還不清楚嗎? 二、行政本位,苛責教師: 「正向事項」1-1:能依據學校公布之課表授課。但配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規定辦 理者,不在此限。 這完全體現了教育官員行政本位的思維,無異表明教育行政機關可以不尊重學校原訂課程 。 「正向事項」2-5:批閱家庭聯絡簿或週記詳實,且具體反應家長建議事項。 導師當然必須善盡批閱家庭聯絡簿之職,問題在於,家長建議的事項,很有可能是針對學 校行政,需要行政同仁解答,豈可完全苛責教師? 「正向事項」2-6:擔任輔導教師、未有減課者。 教育官員無力引進專業諮輔人員,竟想出以未減課擔任輔導老師的獎勵方式,試問,輔導 不用專業嗎?不相應減課,不怕影響正常教學品質嗎? 「正向事項」2-6:對於校內高風險、高關懷、有中輟之虞、行為偏差或學習弱勢等學生 ,主動給予關懷輔導,並有具體紀錄。 前揭高風險學生之關懷輔導,非得教師、行政、家庭相互配合不可,學校行政不能置身事 外;至於對行為偏差或學習弱勢學生之關懷輔導,本屬教師應盡職責,問題是,目前應該 不會有幾個老師連這種例行工作也做記錄,但未來為了配合新考核辦法之實施,教師也只 好配合記錄,這難道不會影響原有教學輔導?難道就是蔣偉寧部長期待的所謂教育志業? 「正向事項」3-4:擔任各處室行政職位。 教師之職務如何編排,本屬學校內部事務,或有學校難尋兼辦行政教師,但也有學校之教 師視擔任導師為畏途,何況教師擔任行政職,業有主管加給並減授節數,若教育部堅持將 此列為「正向事項」,教師擔任導師即應比照辦理,方為公允。 「正向事項」3-4:參與或承辦學校活動。 此舉有二個問題需再釐清,其一,承辦學校活動原本就是行政同仁重要業務,且已有記功 、嘉獎以資獎勵,實無須再行列為「正向事項」;其二,值得深思者,積極參與、承辦官 式活動,有時候不僅無助校務,甚至極有可能影響正常教學,教育官員不思檢討非關教學 之活動,竟然還想進行獎勵,行政本位,無以復加。 「負向事項」2-5:班級經營欠佳,或親師關係衝突情節嚴重可歸責於教師,而未能積極 處理,受家長、學生舉證並經查證屬實。 教師固應用心進行班級經營,然而,親師之互動關係卻不能因此片面歸責於教師一方,表 面上,前揭規定似已限定「可歸責於教師」者,實際上,歷來親師衝突每每以懲處教師作 為善後手段,再說,若親師當真發生激烈衝突,難道校長沒有責任?學校行政支援體系又 在哪裡?苛責教師,實莫此為甚。 三、定義未明,無限上綱: 「正向事項」5-11:品德生活良好能為學生表率。 教育部宣稱原「考核辦法」「欠缺明確性」,卻又在修正草案中加入更多定義未明的內容 ,試問:何謂品德生活良好?如何舉證? 「負向事項」1-2:上課時說太多與課程內容或生活教育毫無關係的話題或事務,經檢舉 查證屬實,糾正後仍無改善者。 請問誰來判斷?誰來檢舉?又如何查證? 「負向事項」3-9:未依相關規定,無故缺席朝會、週會、學校依法令應召開之相關會議 、值週或導護工作或其他經校務會議通過之學校相關會議,共達3次以上,經查證屬實。 《教師法》明定教師無義務擔任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何況教師並無指揮交通之公權 力,教育部長期無力解決學童上下學安全,在無配套措施之下,卻逕自課教師責任,這才 真真是消極不作為。 「負向事項」3-10:未依法令規定按時繳交資料共達3次以上(如:行政簿冊、學生資料 、學生成績等),經查證屬實。 試問:何謂「未依法令」?學校之行政簿冊名目何其之多?教師職責本以教學為主,依此 規定,校園勢必淪為行政領導教學之錯亂境地,嚴重干擾正常教學活動。 「負向事項」3-11:於教學、輔導、管教或兼行政職人員處理行政過程中,採取消極不作 為或提供不實造假資料(如:批改考卷等),造成學生或教師權益受影響,經查證屬實。 試問,何謂消極不作為?誰有權認定?是否因此成為箝制教師的工具? 「負向事項」3-12:依相關規定執行職務,未能主動反應危害學生安全的人、事、物,經 查證屬實。 試問,何謂「危害學生安全的人、事、物」?教師的權利義務究竟為何? 「負向事項」5-14:行為表現不當,並有下列之一具體事實者,經查證屬實者:1.涉入不 正當場所。2.具有嫖賭事實。 試問,何謂行為表現不當?何謂不正當場所?性交易與賭博在我國均已除罪化,未來如設 有專區,是否仍屬不正當場所?是否算是行為表現不當? 四、紙上作業,流於形式: 綜觀教育部新修正之「考核辦法」,除出現「脫離現場,本末倒置」、「行政本位,苛責 教師」、「定義未明,無限上綱」等問題外,對學校行政同仁與教師而言,更將因此耗費 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各類紙上作業,不僅教師疲於奔命、權益受損,學校之正常教學、學 生之學習權益也都因此受到極大影響。教育部作為主政機關,必須為其獨斷向全國教師致 歉,並重行調整修正,以免殃及教育品質。 一個標榜要核實考核的新法,卻使教師考核更加形式化,甚至反過來影響學生權益,造成 校園紛擾,主其事者要以為這是展現所謂魄力的時候,顯然低估了教師維護校園安定的決 心。 -- 因為想要打消所欣賞的男人的嘆息,當我聽到他說不喜歡自己身體的訊息時,就會很自然 地開始地想著,有什麼方式可以「翻盤」;想了一會兒有些挫折,跟自己老實地承認,我 頂多可以發明世界所有的人都會喜歡他的某一部分的說法,整個身體的話還辦不到。可是 「至少把你嘆息的雲朵,摘成一朵朵的霜淇淋。」自介、噗浪、臉書、文章、照片見網址        http://blog.yam.com/honkwun/article/334593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6.92 ※ 編輯: honkwun 來自: 61.62.6.92 (06/21 14:37)

06/21 15:00, , 1F
具體事證關懷高風險學生。很簡單就比照前幾篇提到
06/21 15:00, 1F

06/21 15:01, , 2F
學生志工陪老人下棋,時間到要蓋章走人的方法
06/21 15:01, 2F

06/21 15:20, , 3F
與其說是核實考核,不如說是箝制教師的工具吧
06/21 15:20, 3F

06/21 16:08, , 4F
以後中間80%的小孩放生就更有理由了,不夠特殊的案
06/21 16:08, 4F

06/21 16:08, , 5F
子成不了業績
06/21 16:08, 5F

06/21 16:09, , 6F
大家都搶最前端的去比賽,最後端的來認輔,中間的...
06/21 16:09, 6F

06/21 16:11, , 7F
自生自滅
06/21 16:11, 7F

06/21 16:12, , 8F
聯絡簿那一段大有問題,寫也不是,不寫也不是
06/21 16:12, 8F

06/21 17:17, , 9F
以後行政會哭死。導師把聯絡本家長意見印下來呈上
06/21 17:17, 9F

06/21 17:17, , 10F
就算傳達意見了吧
06/21 17:17, 10F

06/21 17:36, , 11F
對於老師 不可能有公平考核的 誰來評都會有人有意見
06/21 17:36, 11F

06/21 17:38, , 12F
鬼島教育部要開始整肅異己了,大家抓緊了嗎?
06/21 17:38, 12F

06/21 18:14, , 13F
以後每位導師應該配一隻錄音筆,讓我們可以把跟家長
06/21 18:14, 13F

06/21 18:14, , 14F
對話以輔導學生的過程錄下來,就不用寫了
06/21 18:14, 14F

06/21 18:17, , 15F
通篇考量點就是整肅老師,整肅異己
06/21 18:17, 15F

06/21 20:26, , 16F
感覺是某校長或官員所訂定的辦法 定他們爽的 唉沉淪
06/21 20:26, 16F

06/21 20:42, , 17F
完全就是緊箍咒啊!不聽話都不行喔!
06/21 20:42, 17F

06/21 20:46, , 18F
反正主管等老師訓練完,最後帶個隊就是正向, 對吧?
06/21 20:46, 18F

06/21 22:47, , 19F
請到教育部法規網站發聲 http://ppt.cc/jlTe
06/21 22:47, 19F
文章代碼(AID): #1Fui4LRg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Fui4LRg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