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介聘的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dane)時間13年前 (2012/07/16 17:40),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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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我第一次申請介聘回故鄉 很高興第一次就成功了 正當我六月一號滿心歡喜的到新學校去開教評會時 該校校長卻在會議中告訴了我一個晴天霹靂的消息 他們學校調成功的那位老師要放棄 (又是夫妻同時請調的案例) 按照「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中規定: 以互調或多角調成功調入者,若一方不參加該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 不到該校報到,另一方或多方無條件撤回。 照我的解讀是,我應該要回原校服務 但弔詭的事情來了:(以下a縣代表原服務縣市,b縣代表欲調往之縣市) 六月十三「全國介聘確認會議」中, a縣(我目前服務的縣市)學管科代表打電話問我 在b縣中有沒有其他可以接受的學校 我便說出了三所離家較近的學校,a縣學管科代表就說會為我爭取看看 但過沒多久又打電話給我 他說因為我之前的志願序把b縣某「特偏國中」排得比較前面 所以該會議上就傾向要我到那個「特偏國中」 但我當初會這樣填,是因為考量一些因素 現在的情況我當然不會想去「特偏學校」 於是我就說: 我第一志願是希望可以到b縣離家近的學校,第二志願是回原校, 最後最後沒辦法才去b縣的「特偏學校」。 但a縣學管科代表說因為a縣的各校的教甄缺額已經公佈了,我的缺也已經開出來了 所以不可能讓我回原校了(直接否決我的第二志願) 最後,該會議紀錄出爐,我果然要到b縣的「特偏學校」去 這件事情我們原校校長得知後,也認為很不合理 他說要是第一次介聘結果是「特偏學校」,那也就認了 問題是我好運撿到比較市區的學校,當然就不能再以第一次的志願來討論了 現在情況怎麼會變成,b縣老師違規放棄可以留在原校(懲處對他來說沒差) 而我無辜被連累反而得任人安排,連留原校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原校校長更衰 為了我的事去跟a縣學管科科長理論 希望我可以在「不懲處的原則」下,能夠留任原校 但學管科表示只要可以協調a縣其他學校也開一個正式缺出來補 我們原校就可以把位置留下來給我 但校長又談到「不懲處原則」時 學管科科長就很不悅的表示 反正如果缺協調出來,要不要留就看我自己 要我們校長不要「拿翹」 最後,我權衡之下,就決定要到b縣的「特偏學校」報到 畢竟懲處10年內不得再參加介聘,我玩不起! 本以為事情就要這麼塵埃落定,想不到剛接到原校校長的電話 他說今天是教甄老師分發的日子 剛剛a縣教育處告訴校長因為要留位置給我,所以不給我們學校正式缺了... 原校校長問我還有沒有意願要留原校 但…我後天都要去報到,而且東西都搬回家了 最重要的是「懲處」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啊! 於是我婉拒了校長 喔!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本來我覺得再多不合理的地方我都可以算了 但現在連累到原校,還有原校為我發聲的長官 到底我做錯了什麼? 放棄介聘結果的人又不是我,為什麼我覺得我好像搞得裡外不是人 a縣學管科當初不顧介聘規定把我往外推 現在又好像施予恩惠要我留下來(還是不保證到底要不要懲處) 真的覺得很對不起校長! 想請問,這件事到底應該是誰的問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231.196

07/16 19:04, , 1F
是「規定」的錯!所有人都照規定來~傷了您
07/16 19:04, 1F

07/16 19:05, , 2F
您看過會議記錄--部分連帶退回,部分加收,都有可能
07/16 19:05, 2F

07/16 21:54, , 3F
辛苦你了~~~遇到這種奇怪的事情
07/16 21:54, 3F

07/16 22:13, , 4F
重點今天分發當日,才知道原來有幫我留位置??這真的
07/16 22:13, 4F

07/16 22:14, , 5F
讓我覺得受寵若驚,但現在這個已經不是我想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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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22:16, , 6F
而原校明明有正式教師的需求,卻變成這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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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0:24, , 7F
你可以請立委來處理這事情吧,學管科傳話錯誤才變成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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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0:24, , 8F
樣,而且也不是你放棄介聘結果,不應該懲處
07/18 00:24, 8F
文章代碼(AID): #1G0-6g5D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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