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離島教書滿四年才回台,教師看法分歧
【夏曼 利達森/Saljeljeng】 2011-09-06
立法院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為了減少離島地區教師流動率
、保障學生受教權,規定未來由離島地區的國中、小初聘教師,至少應該服務滿四年
,才能申請介聘- 到台灣的學校,也就是到蘭嶼教書的老師,必須滿4年才能申請到
其他學校教學,在地的老師與學生肯定這項規定,不過,現在調到蘭嶼的現任老師
認為可能會讓短期想到蘭嶼教學的- 老師卻步。
立法院在六月份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為了減少離島地區
教師流動率、保障學生受教權,規定未來由離島地區的國中、小初聘教師,至少應該
服務滿四年,才能- 申請介聘到台灣的學校,在地達悟族的蘭嶼高中老師,肯定這項
教育政策。
不過,對於初聘教師應服務滿四年,才能申請到台灣教學的規定,目前在椰油國小
服務多年的王老師擔心,這樣的教育政策,會讓想進來的老師認為四年的時間過長
而卻步,應該要有- 配套的措施。
面對新修訂的教育政策,有學生給予肯定,不過也有老師認為不妥,評價不一,
短時間內或許還無法看到成效,不過,是否會影響老師來到蘭嶼教學的意願,則有
待觀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rRcyJS9SBw
看了這則報導四年真的是一段很長的時間
其實很多人都把離島當作跳板,的確對學生的受教權有了很大的影響
但是換另一個角度,不想呆在離島的老師自然而然不會放心思在學生身上
內心只想離開,想走走不了,教學也沒有心思
反而是外面有抱負想到離島教書奉獻的老師確因為沒缺額而無法進入離島
那這樣的法令規範不就互相矛盾,最後反而是雙輸的結果
說實話蘭嶼綠島小琉球的情況實在不能與土地規模大的澎湖金門相比
在澎湖金門的老師們的交通生活方便性已經非常優良,法令規定服務年限是沒有
問題的,畢竟生活層面是無後顧之憂的,隨時隨地可以回到本島
但是反觀離島馬祖蘭嶼綠島等,交通吃住生活著實不易,要賣場沒賣場,想買東西
還得從本島採購,時間久了自然而然會有調動的想法,畢竟生活大不便
最後個人認為離島積分固然是高,但最後還是得回到缺額問題
所認識的很多老師在離島要調動,最後都還是卡在沒有單調缺,因為不會有人想要
互調離島,加上未來四年的少子化現象加劇,能否有缺都還是未知數,積分高又有
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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