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私校的離職證書未註記服務優良可否提敘?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HEEMSTRA)時間13年前 (2012/08/03 14:4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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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人一問 -- 友人考上正式之前的資歷如下 1 私立高職二年 (只有高中教師證) 2 公立國中代理 (已拿到國中教師證 應該是實缺 聯招備取分發這種) 3 公立國中鐘點代課二年 今年考上公立國中的正式教師 私立高職是編制內的正式教師 離職時發校方發了 a 第一年的成績考核通知書 (四條二款 190→200) b 第二年的成績考核通知書 (四條二報 200→210) c 離職證明 (但離職證明書上沒有『服務優良』等類似註記) 請教一下 這樣可以提敘嗎? (其他人即使是四條一款 該校離職後 離職證明也未註記服務優良等文字 只有發成績考核通知書以及離職證書等兩項文件) 因為公立的人事希望回原學校加註 若原學校的人事不願加註 是否就不能提敘了? 還是說 有成績考核四條二款以上 公立學校就應該給予敘薪?? 又 私立高職任教時 沒有國中教師證只有高中教師證 這樣年資可以接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63.94

08/03 14:54, , 1F
要審慎積極處理,話說我薪級310被私校弄成260,亂弄
08/03 14:54, 1F

08/03 15:48, , 2F
四條二款 應該就不是成績優良 所以不會加註阿
08/03 15:48, 2F

08/03 16:32, , 3F
但是 該校的四條一款 也沒加註啊
08/03 16:3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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