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台南市教育局默許的畸形聘用制度
不知各位有無聽悉在原台南市(合併前)能否找到代理教師月
薪缺?我想應該是極少數,或者是根本沒有,以下幾個針對台
南市代理教師聘用制度的問題和大家來請益與思考:
1、代理教師進用在台南分為長期代理與短期代理
(1)長期代理教師:聘期三個月以上,支領月薪,得兼任導
師及其他相關行政職務。
(2)短期代理教師:聘期三個月以下,支領日薪,聘用方式
應為代理編制內教師「短期」課務。
2、今日台南市教育局知悉台南市各校普遍運用將短期代理
教師以三個月一聘方式串成整個學期,使其兼任「長期」
課務,卻未盡監督之義務,放任各校以此種模式進用短期
代理教師。長期課務,理應開出長期代理教師缺,今天台
南市教育局為了節省經費,默許各校以「日薪長代」方式
執行課務。但,做一樣的事,日薪教師與月薪教師福利卻
差很多;以這次教師課稅減課為例,正式教師與長期代理
教師得若有超過減課後法定節數授課情形,得支領超時授
課鐘點費,短期代理教師卻因為是以日計薪,不符超時授
課鐘點費是學校行事曆以「每週」排定之法定節數為基準
,所以即使短期代理教師有超時授課之事實,仍不得支領
超時授課鐘點費,「同工不同酬」之情形,實嚴重影響台
南市代理教師之權益。
3、嗣後,台南市教育局以法無明文規定禁止「短期長代」這
種運作方式,各校進用方式尚在合法範圍,以這種遊走法
律灰色地帶的方式規避短期代理教師之申訴並拒絕其救濟
。卻又在今年4月23日發文各校,自101學年度起導師安排
應以專任或長期代理教師擔任;一個制度在教師爭取權益
的時候,教育局自認合法合理,依法行政而不予敘薪;卻
又在教師陳情後又明文禁止該類情事,豈不是自打嘴巴?
4、雖然代理教師比例增多是大環境的影響,但台南市短期代
理教師福利比外縣市差,有義務加註於你就承認你是教育
的一份子巧妙用法造成代理教師,給予報酬的時候就拐彎
抹角,扣上依法行政的帽子,讓許多代理教師無法申訴或
救濟,造成代理教師高流動率,影響台南市學童教學上穩
定性與品質,許多學童念完一個學年不知換過幾位導師,
實在是嚴重侵害他們的受教權。
5、這樣已經引發負面連鎖效應的制度,實應有修改的之必要
以上資料援引http://ppt.cc/Kg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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