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師能否拒絕與教學有關之活動?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耐心等待)時間13年前 (2012/09/30 23:01), 編輯推噓6(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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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chau (開啟人生的旅程)》之銘言: 前文恕刪 : 再回到原本路線,教師與校長之間是什麼關係? : 在第二篇已經論述,各位教師可以試著回想.... : 在現行體制中,校長是否敢直接指名派任你去參加任何研習? : 還是在你同意的狀況下,派任你去? : 就已經很明顯了.... 教師法 第四章 權利義務 第16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    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請教一下 依照以上條文,教師可以拒絕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那麼如果指派的是與教學相關的活動,教師是否可以拒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3.29.251

09/30 23:06, , 1F
如果沒有相關法規規定教師要參加,即使相關,也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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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6, , 2F
但這部分要很小心....因為通常領域會議會有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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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7, , 3F
且"何謂與教學相關" 其實很容易吵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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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9, , 4F
例如校務會議就規定一定要參加 不可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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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9, , 5F
而教育局辦的專業研習,即使十分相關,也不能強迫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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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16, , 6F
這一條經常見到,上頭用這條曲解第8節和寒暑課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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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義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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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19, , 8F
相信沒有拒絕與教學相關活動的權利,不是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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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19, , 9F
但是有哪些呢?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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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21, , 10F
個人的認為是,要有正式公文發文到教育處核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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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聽命去做不用連出事的時候還要自己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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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1:02, , 12F
不同意5F的見解~ !! 原來老師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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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上OK大,我還真的在公文上寫過無教師有意願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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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給校長,校長也沒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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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教育處業辦人員打電話來問,我也實說沒教師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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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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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44, , 17F
教師本就可不配合寒暑, 也可不配合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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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45, , 18F
教育局要罰也是罰學校, 不是罰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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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最簡單的概念,就是校長,會計,人事都是四年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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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局指派到該校協助校務推行, 但教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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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49, , 21F
教師是該校一直穩定的存在,所以校務會議才是最高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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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53, , 22F
其實板上不少人應該對於校務行政有相當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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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54, , 23F
他就是不規定到細, 以予以校務推行上有足夠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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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55, , 24F
所以要做法條解釋, 他會告訴你他沒規定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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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56, , 25F
那至於要怎麼做, 請各校自行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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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校務推行順利的學校,都是校園內已有共識或是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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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想, 你們要求法律來負責所有事物的規定與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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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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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4:59, , 29F
要不要規定非上課時間什麼時間不能睡? 不能離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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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教師自持的是對於自我的責任感與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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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同時是法律上對於教師專業自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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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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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7:10, , 33F
大家有共識,可以無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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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共識的時候呢?遇到無賴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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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57, , 35F
對於樓上的疑惑, 我只能說這問題不是只有出在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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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所有被法律尊重專業自主的都有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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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58, , 37F
像是之前醫生跟法官之間吵很大, 也是這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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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59, , 38F
然而這部分就是法律難以盡述之處...法不是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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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3:00, , 39F
或你也可以換個方向來想,難道多數人民選了個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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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3:01, , 40F
人民會犯法被懲罰嗎?? 不是...因為他們會自嚐苦果...
10/01 23:01, 40F

10/01 23:02, , 41F
這就是我們信賴人民的民主素養與教育水準.
10/01 23:02, 41F
文章代碼(AID): #1GQ5xIHu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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