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利用公餘時間進修有名額限制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suzuki26)時間13年前 (2012/11/28 00:03), 編輯推噓12(12017)
留言2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年101學年度考上正式老師 想在102學年度利用公餘時間進修 今天去跟人事申請在職證明 他竟然跟我說學校名額已滿 不可再進修了 並暗示我不用拿簽呈來了 因為拿來他也不會讓我過 後來他又跟我說我再晚個幾年讀都沒差 因為我職前年資職位不相當也不能改敘晉級 但我查了法規後發現 公餘進修並沒有名額限制 而且我之前代課的五年年資 在拿到碩士學位後應該也可算入晉級 想請教各位先進 是我理解方向不對 還是人事搞錯了呢? 如果人事堅持不讓我進修 我應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利呢? 謝謝您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2.171

11/28 06:36, , 1F
我們學校也有名額限制,5%
11/28 06:36, 1F

11/28 08:43, , 2F
部分辦公時間有名額限制 公餘進修時間沒有名額限制
11/28 08:43, 2F

11/28 08:45, , 3F
代課5年年資 應該你今年考上有緒薪了 則拿到碩士學位
11/28 08:45, 3F

11/28 08:45, , 4F
不會再晉級才對
11/28 08:45, 4F

11/28 08:55, , 5F
碩士畢業從245 加職前年資 跟續不續沒關係~
11/28 08:55, 5F

11/28 08:55, , 6F
敘不敘
11/28 08:55, 6F

11/28 09:12, , 7F
為避免教學排課困擾...一般都有限制人數...通常是5%.
11/28 09:12, 7F

11/28 09:13, , 8F
那是內規...不建議去挑戰...
11/28 09:13, 8F

11/28 11:51, , 9F
您欲申請的是公餘進修,自然不在百分之五的限制內
11/28 11:51, 9F

11/28 11:51, , 10F
貴校人事應該是沒聽清楚您的訴求,建議再跟他說一次
11/28 11:51, 10F

11/28 11:53, , 11F
您的代課年資,要算也已經算提敘了,怎麼會要到碩畢
11/28 11:53, 11F

11/28 11:53, , 12F
才提敘呢?您是不是搞錯啦
11/28 11:53, 12F

11/28 12:19, , 13F
這樣說好了 用1-5的上班時間 去進修 有5%限制
11/28 12:19, 13F

11/28 12:20, , 14F
用晚上及週末2天或寒暑假上課則無
11/28 12:20, 14F

11/28 17:08, , 15F
謝謝大家的回答 我會再找人事說清楚我的訴求
11/28 17:08, 15F

11/28 17:16, , 16F
另外我有疑問的是,我現在是245,如無進修到104學年度
11/28 17:16, 16F

11/28 17:18, , 17F
薪額應該是290,人事說如果在102年進修,讀完也是290
11/28 17:18, 17F

11/28 17:24, , 18F
所以人事說我進修等於沒用,
11/28 17:24, 18F

11/28 17:26, , 19F
我職前年資有5年,如果取得碩士學位後,不能併入提敘嗎
11/28 17:26, 19F

11/28 17:29, , 20F
對不起說錯了,不是「提」敘,是「改」敘!
11/28 17:29, 20F

11/28 19:30, , 21F
考暑期 假日 夜間班吧
11/28 19:30, 21F

11/28 20:13, , 22F
有的縣市無論是否公餘時間,總限10%
11/28 20:13, 22F

11/28 22:38, , 23F
人事說的是對的 你讀完還是290 讀完碩士有用是在525
11/28 22:38, 23F

11/28 22:39, , 24F
之後 那時 碩士跟學士 就有差別了
11/28 22:39, 24F

11/28 23:29, , 25F
兩年讀完碩士不是可以跳四級嗎?不然怎會有那麼多老師
11/28 23:29, 25F

11/28 23:30, , 26F
去修碩士學位?
11/28 23:30, 26F

11/28 23:35, , 27F
是阿 只是原PO敘薪已經因為代理年資先跳掉了
11/28 23:35, 27F

11/28 23:46, , 28F
不太懂耶!?改敘只能一次的意思嗎?
11/28 23:46, 28F

11/28 23:59, , 29F
說錯 差別在450之後 因為 學士本薪最高只能到450
11/28 23:59, 29F
文章代碼(AID): #1GjEGwbe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GjEGwbe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