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霸凌議題之文章已刪文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strTID=1&strISID=123&strMAGID=M2011042102811
完全走調的校園霸凌
與其說霸凌是個「問題」,更大成份,我認為霸凌是一個現象。
作者/李怡道 (旅英作家)
近日台灣新聞的熱門主題之一是校園霸凌,除了報導校園霸凌的消息,同時也引發了從政
府到民間各色各樣的,「以解決霸凌為名」的對策與方案。例如,若干縣市(包括曾經要
軍人退出校園的高雄市長陳菊)重新高舉校園教官的地位,認為教官可以解決霸凌、保護
學生。例如,若干教師重新高舉體罰的地位,認為今天校園會有霸凌,是因為教師無體罰
權,所以惡劣的學生才會無法無天。例如,教育部修訂高中國文課課綱,要將論語、孟子
、大學、中庸列為必選或必修,其理由,也是照樣造句似的,因為學生沒有學習四書,所
以道德淪喪,校園才會有霸凌事件。
坦白說,我認為這些所謂解決,別說治標治本,只怕連「解決」都談不上,還會雪上加霜
。
※什麼是霸凌?
如果我認識得沒錯,霸凌這個新字眼,應是從英語的「bullying」循音義翻譯而來。以「
bullying」來說,其基礎定義大概是:一方(群體或個人)通過重複的行動,迫使另一方
(群體或個人)屈服於其權力,結局,是雙方權力的失衡。這裡所謂的行動,包括肢體上
的、語言上的、心理壓力的,以及社會關係的等等。霸,有強權的意涵,凌,有「讓人不
舒服的對待」也有「壓落底」的意涵,以翻譯來說,把bulling翻成霸凌,我覺得翻得頗
為生動。
值得注意的是各種英語的文獻在談論霸凌時,並不會單單只在校園裡談,而是把霸凌當成
一個「社會現象」在談,只要有人際互動的地方,包括學校、教會、職場、鄰里,小至家
庭之內、大到國與國交,都可能產生權力關係的傾斜,都可能會有霸凌。
在各種社會關係裡,又以「原本權力關係就不平等」的環境,最容易發生霸凌。例如鄰里
之間對移入人口(尤其不同人種或者不同階級)的集體敵意、例如職場裡主管交待屬下不
合理的過量工作或者性別性向歧視、例如校園內教師體罰學生、例如軍隊中長官對下屬、
學長對學弟的不當管教等等,都是明顯的霸凌實例。甚至,上個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都
被算上是霸凌(及其復仇)的結局。
依此定義來看,在國際關係上,台灣長期被中國霸凌,在台灣國內,統治者霸凌人民,人
民與人民間同樣充斥著各種樣態的霸凌。麻煩的是,台灣人不只是不以為意,甚至擁之戴
之。例如,台灣人是怎麼對待移住勞工(所謂「外勞」)的?集中管理,限制自由,取綽
號,這些,都是霸凌。例如台灣的資本家在中國設廠,又是怎麼對待中國工人的?一樣集
中管理限制自由超時加班,逼得工人連環跳樓自殺了,台灣人說什麼?官說董仔是自己人
,民間說跳樓因為可以拿到一筆錢。
例如幾年前在國際賽事中,當時的體育官僚曾志朗自己不清楚規則而當眾發作,結果沒有
誤判的鄭大為教練被民族大義公審,鄉民發動人肉搜索,恐嚇電話不斷,飽精神壓力之外
,跆委會還拍官馬屁,關他道場斷他生路,這,就是霸凌。連沒犯什麼錯的都被霸凌得毫
不手軟了,更別說像新店中指哥這種還犯了錯的,誰有空等什麼法律制裁?當然是祖宗八
代都先拉出來示眾凌遲才會彰顯正義大快人心。
※學生
回到校園霸凌之前,我想先說說校園裡的人,也就是學生。
從嬰兒出生開始,人類的「年輕同種」開始接觸人類的生活,透過各種人與人的互動,學
習人類所需的各項生物技能、知識及社會技能。吸允到咀嚼到享受美食抽菸喝酒,與父母
互動到與同學互動到與同事互動,單純的大小便到自慰到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然後,新的
年輕同種有機會再被生產。
在這個過程裡,人總是看著別人,有樣學樣。學你說話,學你走路,學你拿刀叉碗筷,學
你如何解決問題。人開始跟同輩發生社會關係,可能是兩個人想要玩同一個玩具,怎麼辦
?你可以選擇找別的玩具玩;你可以選擇輪流玩;也可以兩人浪費時間拉扯搶奪,沒時間
玩之外,還可能把玩具搶壞;當然,當對方實力不如你的時候,你也可以選擇使用暴力,
於是你佔有這個玩具的全部,對方只剩傷心。
人透過經驗、通過別人的教導,增加選項,做出選擇。
稍長,人進入學校變成學生,開始學習知識與群體生活。幾過若干年,通過若干種社會標
準的考核,被社會認可為成人。成人之所以為成人,坦白說並不該以人的年歲來判定,但
其他項目都難以尺量,於是近百年來各國的社會與法制慢慢發展出以特定年齡為界限,來
判定這個人是否應該對自己負完全的責任,可否結婚可否駛車可否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其一,這個標準是因社會因時空而異的,例如幾十年前的台灣社會,以家
族長輩的經驗來說,國中畢業就被視為成人,出業養家的大有人在。沒機會讀書從小(七
歲?十歲?)就被視為該當的勞動力,在家幫農的也時有耳聞。十來歲,長毛了,就好嫁
娶生子,那在當時也是天經地義似的沒有問題。其二,人的發展,如果有得尺量,其發展
狀態也會是曲線式的,不可能是階梯式的,十七歲又三百六十四天跟十八歲,雖然在法制
上面對全然不同的對待,但實際上的差別微乎其微。
我的意思是,從媒體報導校園/兒童/青少年新聞時的取角,總讓人覺得這些大人在談論
「法律上未成年的人」時,都會將十八歲以下全部視為單一「另一種」生物:無性、天真
、純潔、不完整。學生也是一樣,(即使是大學生研究生)一不小心做了些大人會怕的事
,要不就是太浪漫不切實際,要不就是被有心人士利用,似乎只要有學生身份,人就會變
得不同。
這種談法要嘛是無知,要嘛是故意把對象無能化,但總之是不切實際的空想。人並不會因
為年齡如何或者是否有學生身份,就變得不完整,學校的圍牆也沒那麼神通廣大,能把這
社會的所有狀態阻隔於外。校園外歌頌霸凌,校園裡有霸凌,並不會是什麼新鮮事。
※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約可分成兩類,其一是發生在原本權力關係就極不平衡的師生之間。例如教師對
學生執行的肉體及精神上的處罰:打手心呼巴掌打屁股公然辱罵或例如派下寫到半夜也寫
不完的作業等等。
其二,是學生之間的霸凌。學生之間的權力關係並不是一概平等的,無論是被授與的、自
己爭取來的或者繼承自兄姐或者家庭背景,學生裡總有一批人掌握較大的權力。例如功課
好的和功課不好的,得老師寵的不得老師寵的,體育好的體育不好的,班級幹部及不是班
級幹部,台客與眷村子弟,有錢的沒錢的,有A片A書有漫書書有電動玩具的和只能跟別人
借的,老師的小孩與不是老師的小孩,這分類方式可能有個千百種吧。
在權力關係不平等的狀況下,或者,為了使權力關係不平等,霸凌就可能發生。台灣這一
波熱潮裡報導的故事,似乎都是以「壞學生打人」這個種類的霸凌為焦點,其實,打人有
時未必是霸凌,反而很多由「好學生」發動的(想一下吧,在學生團體裡,是壞學生還是
好學生掌握較大的權力?嗯?),不必動手腳的,才是真正常見的霸凌。例如,某一個掌
握了較大權力的人(可以是因為社交技巧,也可以是因為有錢,可以是因為他爸是議員,
也可以因為他手上有電動玩具,也可以是因為他功課好,也可以是因為他得老師的寵信)
,與另一個同學發生鬧翻了,於是他動員要脅其他同學要選邊站,孤立那個得罪他的人,
不服者,就等著同樣被孤立。這,就是霸凌。
又例如,大部分人主動或被動地一起為某一個不一樣的同學(例如身心障礙,例如他媽媽
是外籍新娘,例如娘娘腔,例如男人婆,例如膽小鬼,例如家裡困難永遠穿著沒洗的制服
)取個不堪的綽號,用綽號晨昏定省。這,也是霸凌。
而這些最常見的校園霸凌,在這一波校園霸凌熱潮裡,佔了多少版面?少之又少!反而,
那些被提及談論的校園現象,例如校園裡的打架,卻未必是霸凌。
打架這種行為雖然很容易就直接就被教官老師視為問題,但打架這個行為背後的動機目的
可是五花八門。笨蛋男生可以為了爭一個女孩子出來釘孤枝,這是霸凌嗎?被欺負久了,
忍氣吞聲至無法再忍,終於動了手,這是霸凌嗎?講得再極端一點,如果是受害者的反撲
,結果受害者被打成加害者,加害者繼續當他的好學生,這樣有辦法解決什麼霸凌嗎?
我當然不是要為打架辯護,但我認為拿掉所有脈絡,光撿「簡便的對象(例如打架的壞學
生)」啃,這實在是非常符合霸凌的本質。
※解決之道?
至此,我們再回頭來看看端上檯面的那些解決方案。
部隊,是一個霸凌最無法無天的環境,沒當過兵也看過軍教片吧?教育班長操新兵,學長
操學弟都算是恰恰好而已。軍人,是一種只能服從的工作,教官,是在這個環境裡打滾長
大最後得權封官者,叫他們進校園保護學生?解決霸凌?
體罰,本身是校園霸凌,要用示範霸凌解決霸凌?
四書五經,是千百年來統治者擁護高舉的一套倫理價值,統治者之所以愛,是因為這樣的
價值觀保護的是掌握權力者,也就是經常是霸凌的操作者這批人,用四書五經來教化霸凌
者?
要有辦法了解這種完全走調的解決方案,我想只有再一次看看過去我們的學校教育是怎麼
被規劃與實作的,才有機會。
台灣的學校教育,現況應該有些進步,但以我個人成長的過程來說,可以簡單描述為:軍
隊與監視。校園是營房式的建築、學生被要求單一的服飾單一的髮型(及長度),學生每
天要做的是如部隊集合似的排排站在操場升旗唱國歌聽訓話,尤有甚者,明明大人都說十
八歲以下不能騎車不能性交不能看限制級電影,但是教官交給我們一人一把槍,我們唱軍
歌奏軍樂踢正步舞軍旗,我們學習整理武器,每年還得去到靶場,實際操作殺人技巧。
校園內的成年人一方面用體罰陣壓管教,另一方面,還建立了一套叫做糾查隊的抓耙子組
織執行學生之間的相互監視,這些人被成年人授權,管你說母語,管你午休時眼睛沒有閉
起來,管你邊走邊吃,管你任何沒有符合「如部隊般齊一」的大事小事。一旦被糾舉,輕
則扣扣點數記記過,中則一頓打一頓罵,嚴重的也有示眾羞辱。
這就是他們口中的「 good old days 」,這樣的過去值得懷念嗎?這跟「戒嚴時社會都
很安定」一樣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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