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代理教師 有規定須公開辦理甄選嗎?
※ 引述《Reichenau (RRR)》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我還沒真正踏入教育界,
: 想說一般不外乎沒上正式先去代理或兼課,
: 而我目前遇到一點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 就是公立正職幾乎都會公開甄選,
: 那所謂領月薪的公立代理教師(不是兼課),也都會公開甄選嗎?
: 還是法定即可由各校決定需不需要公告然後甄選呢?
: 感謝!!
本篇推文所提問題 國教暑解釋如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書函
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04-23326915
聯絡人:林玲圭
電 話:04-37061520
受文者: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3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人字第10200547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所詢聯合教師甄選名冊中,依學校教學需求所聘任之
代理、代課教師,是否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第3-2條第1項「公開甄選」之條件疑義案,復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校102年5月31日基女人字第1020003051號函。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第2項
規定略以,本會辦理前項第一款有關教師初聘之審查事項
時,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辦理公開甄
選時,得經本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三、復依「教育部受託辦理101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甄選簡章」第拾陸點規定:「參加本次教師甄選之學校
,101學年度內如需聘用代理、代課教師時,經各校教師
評審委員會同意,得由本次甄選名冊(依甄選委員會之決
議),依學校教學需求聘用。
四、本案 貴校101學年度新進教師之聘任,如係依據教師評
審委員會決議通過,委託教育部辦理教師甄選,代理、代
課教師之聘任係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由101學年度甄
選名冊依教學需求聘用,依上開規定,尚符合「中小學兼
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2條第1項「公開甄選」
之條件。
正本: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副本:本署人事室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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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6.18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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