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已退休私校教師 可回溯領年金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2年前 (2014/01/15 16: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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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休私校教師 可回溯領年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15/today-p4.htm?Slots=P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已退休的私校教師可回溯至九十九年 一月一日,請領公保年金;預估能月領一萬多元到二萬元不等年金。教育部人事處長張秋 元表示,目前全國有三百七十所私校,適用私校公保年金者有六萬三千五百二十七名私校 教職員,退休時皆可領取年金。 由於修法追溯至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教育部統計,首批符合支領年金資格者共有二千七百 九十人,可於修正案施行後六個月之內,選擇繳回一次領足的保險金,再改領年金。 為避免其他身分納保人在已領月退俸外,再多領一筆公保年金,修正案規定,僅私校教師 適用年金制,已退或已領一次養老給付的私校教師,均能回溯至「私校退撫條例」生效的 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改領公保年金。其他納保身分,要等軍公教年金改革修法完成後,才 能領取公保年金。 修正案規定,私校教師將依一.三%的給付率,按最後十年的平均投保俸額領取年金。其 中,○.七五%的給付,由公保支出,超過部分由政府及學校各付其半。 根據私校公保辦法第十七條,可支領年金給付有三種條件,包括投保滿十五年、滿六十五 歲者,投保二十年、滿六十歲者,投保三十年以上、滿五十五歲者。若以投保三十年,私 立大專以上最高薪級七七○的教授為例,每月可領二萬零四百五十一元;私校中小學最高 薪級六五○者,每月可領一萬七千八百三十九元。 此外,現行三十年以上的納保人,由政府全額補助其健保及公保費,修正案刪除該條文, 不再由政府支付其保費。修正案也比照勞保,納入兩個月的生育給付。立院通過附帶決 議,未來勞保的生育給付,應修正提高為兩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4.174
文章代碼(AID): #1IraCXBQ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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