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保法修正的Q&A,1-5(共有20道)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全教總)時間12年前 (2014/02/17 14:4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公保法修正的Q&A,1-5(共有20道)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4.01.23 1、為何這次修法不是一次到位,而是私校先行? 衡量退休總所得,是把各層年金相加,私校在各種受雇者中確是總所得偏低,所以各黨 團都支持完成立法,其他類被保險人(公務人員公校教師…)則須等大年金改革時整體檢 討後再實施,以避免給社會好上加好的誤解。 2、為何同一保險同一費率,給付率不同? 所有人從公保準備金支付的年金只有一種,就是十年平均俸乘以0.75%,私校超出0.75% 的部份,是由政府和服務學校出資各半,和公保的財務完全無關。 3、為何要拉到10年平均,是否虧大了? 領年金是長期的,總額較一次給付多,且金額在後期可能隨物價指數調整而調整,有的人 到頂一年就領取,有的人到頂十五年才領,如要維持以最後一個俸額並不見得公平,且勞 保年金是最高60個月,這部份朝野拉扯很大,原本爭到5年平均和15年平均並呈,但因某團 體想爭更高給付率0.75%,而要求立委堅持十年平均,有得有失.整體而言,對早早到頂的人 較為公平。為避免年金採取的十年平均俸額,影響一次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朝野同意授 權主管機關本於48條『私校先行、公教不動』的意旨,在施行細則中處理,並在院會二三 讀前宣讀在案。 4、為何領取年金要55歲且30年,我虧很大吧? 全教總曾給多位委員建議調降年金條件,最好和現行退休ㄧ致,或者在年資和年齡其中之 ㄧ達到即可,但由於民國90年代以後建立的年金或福利津貼,都以年齡為唯ㄧ考慮,國 民年金65歲,勞保年金60歲且107年以後要逐步延後到65歲(若55歲要領要打折20%),原住 民也只優惠到55歲,所以朝野最後把原本官版沒寫的減額年金和展期年金補上去,讓退 和領可以彈性ㄧ點。對早入職場者未來最早是55歲領未打折的公保年金,對晚入職場者, 若55歲未達30年又想退休,在公保除原有一次養老給付的選擇外,多了先退晚領或打折領 的兩種選擇。 5、生育給付是增列或移列? 在項目上是增列,在私校受惠上也是增列,在公教人員受惠上是移列,從生育補助將改 為法律明定的社會保險給付,此項修改是為了一體鼓勵生育,避免從懷孕就有身份別歧 視,且各種福利性補助預算近年常遭民意機關提議刪減或刪除,為確保給付的安定性及 普及性,不但朝野都支持,也接受本會主張『額度為兩個月不縮水,且附帶決議勞保的 生育給付也將修法由一個月改為兩個月』。本項改變有多重正面意義,但因王院長主持 的朝野協商時間有限,尚有部份細節未及處理,將由行政機關在施行前補強,下ㄧ波修 法再進行更周延處理。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NFTU) 會 址:1 0 4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電 話:02-2585-7528 傳 真:02-2585-7559 網址:http://www.nftu.org.tw 會務信箱:nftu@nftu.org.tw 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11.187
文章代碼(AID): #1J0R00Aw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J0R00Aw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