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保法修正的Q&A,1-5(共有20道)
公保法修正的Q&A,1-5(共有20道)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014.01.23
1、為何這次修法不是一次到位,而是私校先行?
衡量退休總所得,是把各層年金相加,私校在各種受雇者中確是總所得偏低,所以各黨
團都支持完成立法,其他類被保險人(公務人員公校教師…)則須等大年金改革時整體檢
討後再實施,以避免給社會好上加好的誤解。
2、為何同一保險同一費率,給付率不同?
所有人從公保準備金支付的年金只有一種,就是十年平均俸乘以0.75%,私校超出0.75%
的部份,是由政府和服務學校出資各半,和公保的財務完全無關。
3、為何要拉到10年平均,是否虧大了?
領年金是長期的,總額較一次給付多,且金額在後期可能隨物價指數調整而調整,有的人
到頂一年就領取,有的人到頂十五年才領,如要維持以最後一個俸額並不見得公平,且勞
保年金是最高60個月,這部份朝野拉扯很大,原本爭到5年平均和15年平均並呈,但因某團
體想爭更高給付率0.75%,而要求立委堅持十年平均,有得有失.整體而言,對早早到頂的人
較為公平。為避免年金採取的十年平均俸額,影響一次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朝野同意授
權主管機關本於48條『私校先行、公教不動』的意旨,在施行細則中處理,並在院會二三
讀前宣讀在案。
4、為何領取年金要55歲且30年,我虧很大吧?
全教總曾給多位委員建議調降年金條件,最好和現行退休ㄧ致,或者在年資和年齡其中之
ㄧ達到即可,但由於民國90年代以後建立的年金或福利津貼,都以年齡為唯ㄧ考慮,國
民年金65歲,勞保年金60歲且107年以後要逐步延後到65歲(若55歲要領要打折20%),原住
民也只優惠到55歲,所以朝野最後把原本官版沒寫的減額年金和展期年金補上去,讓退
和領可以彈性ㄧ點。對早入職場者未來最早是55歲領未打折的公保年金,對晚入職場者,
若55歲未達30年又想退休,在公保除原有一次養老給付的選擇外,多了先退晚領或打折領
的兩種選擇。
5、生育給付是增列或移列?
在項目上是增列,在私校受惠上也是增列,在公教人員受惠上是移列,從生育補助將改
為法律明定的社會保險給付,此項修改是為了一體鼓勵生育,避免從懷孕就有身份別歧
視,且各種福利性補助預算近年常遭民意機關提議刪減或刪除,為確保給付的安定性及
普及性,不但朝野都支持,也接受本會主張『額度為兩個月不縮水,且附帶決議勞保的
生育給付也將修法由一個月改為兩個月』。本項改變有多重正面意義,但因王院長主持
的朝野協商時間有限,尚有部份細節未及處理,將由行政機關在施行前補強,下ㄧ波修
法再進行更周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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