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私校苛扣教師薪水 最高罰50萬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wush)時間10年前 (2016/01/20 17: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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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6888/1451098-私校苛扣教師薪水-最高罰50萬 根據去年三讀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私校違法苛扣教師薪水,例如中小學老師不依學歷高 低來敘薪、考核再好也不讓教師薪水跳級等,都可能被開罰。教育部最近公告裁罰基準, 違者得按次罰10萬到50萬元,盼能保障8萬多名各級私校教師權益。 教育部統計,國內中小學流浪教師仍有4萬多人,很多人寧可每年流浪各地甄選公立學校教 師,也不願到私校任教,主因之一是私校待遇沒有法制化。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舉例,不含學術研究費等加給,公立中小學初任教師 ,敘薪依學歷高低有別,學士本薪為2.1萬多元,碩士多了快4千元,博士本薪則超過3萬元 。但有些私校,碩博士和學士領一樣的薪水。 此外,張旭政說,公立學校老師考績甲、乙等,薪水都能晉一級,但有私校即使財務沒問 題,不管老師考績好壞,薪級年年原地踏步。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指出,為保障私校老師權益,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自 去年12月27日起生效,規定私立中小學比照公立學校,初任教師要依學經歷及年資敘薪; 進修拿到較高學歷,薪水也要晉級。 此外,私校老師也要依公立學校考核辦法晉薪;而且職務、學術研究等加給,準用公立學 校的規定,並應將數額納入聘約,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違者裁罰。 李秉洲表示,教育部上周公告裁罰基準,違反上述規定者,第一次罰10萬元,得按次連續 裁罰到改善為止,第2、3次各裁罰20萬、35萬元,第4次以上每次罰50萬元。 張旭政指出,過去私校違法,教育部會依私校法扣招生名額或補助款,但被處分的少之又 少,如今教育部訂出具體罰則,可讓私校收斂一點。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指出,學術研究加給占大專教師全薪的一半,不少私校續聘 時大砍研究費,老師為保住飯碗被逼就範,教育部應進一步規定,續聘時不能亂砍加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48.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53283427.A.8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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