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學生不聽話老師報警抓人 盧秀燕氣到說不出話…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冷凍魚)時間12小時前 (2024/12/02 20:42), 9小時前編輯推噓13(1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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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自從年過四十後就不相信單一一家新聞報導,因為台灣新聞媒體 屬於製造業。 綜合幾家報導後事情大概如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02/2865918.htm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02003761-260402?chdtv 屁孩上課搗蛋,體育老師把學生抓到學務處。 處理過程爆發衝突,學生用樂樂球棒打體育老師,並造成老師大腿受 傷,老師則自我防衛與學生有肢體碰觸。 隔天家長要學生道歉,學生態度欠佳,老師未接受,並報警處理。 警員未依教育部「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進入學校,引起 騷動後,經家長同意後,請體育老師及學生至警局製作筆錄。事後老師不 願提告,但因筆錄已製作完成,警員只能依法送少年法庭審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8398212 家長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後,向學校提出申訴不當管教,學校組成調查小組 ,結果不成立。但委員建議在處理學生偏差行為時可更細緻。 議員李中接獲陳情,質詢市長,市長震怒,要求嚴懲警員及教師。盧市長 的點一是警員不該進入校園帶走學生,二是本案非情況危急,學校未先依 輔導管教辦法處理,直接移送警察機關處置,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上策================== 當學生偏差行為發生當下,可以告知學生: 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二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及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四)妨害班 級教學及學校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法律規定我必須要管教你,你現在可以選擇聽話照做,或是繼續亂來。 但我可以依第二十三條通知你家長,徵得他們同意後讓你留校不能放學。 如果他們不同意你留校,我就依二十七條請你家長帶你回家管教,並且讓社 政單位去你家輔導你家大人。 你家長沒有掐死你算我輸。 說得越流暢,越有震懾力,法條內容說錯沒關係,重點是不留給他反駁空間 。 如果屁孩還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請記得你還有其它孩子要顧,叫班長去通 報學務處,依第二十五條規定,請他們來領走學生, 你繼續上課。之後就進入學校輔導管教流程。 ===========下策=================== 在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的狀況下對學生身體施力強制力,都有可能觸法受懲 處。新聞的例子,體育老師是架著學生到學務處,這行為就有疑慮。 而學生拿球棒揮舞時予以壓制則合法。 另外體育老師個人有權利報警提告,這點絕對沒有問題。但當下警員立即進 入校園,造成騒動後又將學生帶離校園,這些都不符比例原則。 第二十七條規定,只有違規情節重大,且情況急迫才能立即移送。 也就是說,今天老師提告,警員到學生家中請學生到警局配合調查就可以, 但從學校帶走就是一萬個不行。換成警察沒有傳票就到學校要把你帶走,其 它同事還勸你要配合,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以上空話都沒用,教學現場外人不懂====== 對,沒錯,但你把輔導管教辦法當放屁,你被告被投訴時千萬別向調察委員 、法官哭說你立意良善。大家都是照章辦事,依法判決。 要懂法律不是因為它能當槍使,而是它能夠保護你的退休金,雖然到時候你 也未必領得到,但至少不會自己塗自己一身屎。 強烈建議,要嘛就擺爛躺平,對學生行為一律視而不見,不要不敢管又愛抱 怨;要嘛把法條讀熟來,法律就是權利義務對稱,只要你守法,它就是你用 來約束學生及家長的好工具。 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找臺中地檢署廖三致檢事官辦校內法律研習,沒有空洞理 論,偏現場實務技巧,大推。 -- 這是一個追求表面功夫的年代,   但我相信堅持走對的路也不會太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90.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33143331.A.EEE.html

12/02 21:04, 11小時前 , 1F
該生疑似情障生,其他報導有寫他爸說校內老師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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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1:04, 11小時前 , 2F
他情緒控管不佳。我認為不適合在他發怒的時候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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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是有鑑定的情障,不然不當管教一定成立,學校沒有照IEP。 法條要在學生一開始不配合就要說,應該說平常就要說,不要讓學生 爬到頭上,老師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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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疑問,情障生沒有好的處理方式嗎?若傷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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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學生,可又是另一波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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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1:35, 11小時前 , 5F
輔導啊!被打的和解、提告或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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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2:13, 10小時前 , 6F
其實精神病傷人的議題不要說未成年,成年對成年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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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規幾乎都是吞下去沒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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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他送去強制就醫先不說待不久,刑事上無罪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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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用民法求償也很吃運氣曠日費時,所以遇到精神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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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2:14, 10小時前 , 10F
患上策是閃躲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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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障生就是要排一個冷靜區給他,訓練他意識到情緒上來,就利用約定的默契 告知老師,老師再用不特別明顯的方式讓他離開情境,這樣可以減少八成以上 的大發作。 精障生就是要親師合作,專業治療。主要是家長老師要補強精神醫學常識,不 然孩子的狀況就是起伏不定。 然後沒有人想生病好嗎?對特殊學生與其恐懼不如學習怎麼協助,我們在學校 裡幫一個,將來就少一個出來砍人,救人救己,功德無量。

12/02 22:27, 10小時前 , 11F
不用幫盧洗白,盧說了老師不接受道歉就是不適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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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這句話就已經證明自己不適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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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對閱讀障礙的學生很有耐性,對閱讀障礙的鄉民就真心覺得煩而已。 你屁眼看到我想幫盧洗白了?教師適不適任也不是盧說了算,你要真的覺得 盧不適任就不要投給他就好了,關別人屁事?難不成跟你想法不一致的人就 是錯? ※ 編輯: chen2323 (36.234.90.227 臺灣), 12/02/2024 23:03:10

12/02 22:53, 9小時前 , 13F
推,本篇理性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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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2:58, 9小時前 , 14F
不適任教師有其正當流程,而不是盧耍官威想怎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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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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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是否有問題與處理流程是否合法要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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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有好結果,處理方式務必合法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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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學生有問題,但是處理方式不合法不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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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04, 9小時前 , 19F
只會害到學校和自己。守法合規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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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05, 9小時前 , 20F
沒人檢討普特融合這立意良善、但配套失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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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05, 9小時前 , 21F
分配到情障等特殊生的導師根本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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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特生家長就是一副我小孩在學校會呼吸吃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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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配套退場或審查制度 讓不適合的特生轉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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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們留在一般生教室根本帶壞風氣還損害他人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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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策的上面那一小段,議員李中接獲陳情,質詢市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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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只會說要親師醫三方合作,但就是有家長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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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我怎麼看就怎麼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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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08, 9小時前 , 28F
也不用藥, 學校又有何強制力要他吃? 最後就看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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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有經驗,等小孩上頂樓,打電話給你,你再通知家長, 家長就會當一回事,認真陪孩子看醫生諮商了。萬一你沒接 到電話,其實問題也算解決了。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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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震怒,要求嚴懲警員及教師,後面有兩點理由,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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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08, 9小時前 , 30F
點是跟教師有關的? 我實在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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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學生未滿十四歲,合適的作法是驗傷,對家長提告民事連帶賠償, 而不是找警察來。 剛好又是沒經驗的資深警察,直接殺進去,問題就變複雜了。所以就是 老師情緒上欠思慮,沒拿捏好比例原則,說是他的錯不完全,說不是他 的問題,好像也脫離不了干係。但適不適任這事要看法條,不是看市長 ,不爽市長說什麼沒關係,重要的是大家處理學生問題要懂得保護自己 。 ※ 編輯: chen2323 (36.234.90.227 臺灣), 12/02/2024 2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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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可以打電話給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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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人本有沒有本事追這件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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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堆綠色側翼為了打盧秀燕,見獵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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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20, 9小時前 , 34F
轉彎轉到媽媽都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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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20, 9小時前 , 35F
很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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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麼會問人本呢? 這是媽媽市長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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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24, 9小時前 , 37F
嚴懲警員及教師的理由有兩個,到底哪一個是跟教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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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24, 9小時前 , 38F
關的?? 我實在看不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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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34, 9小時前 , 39F
要話題有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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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流量有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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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34, 9小時前 , 41F
人本怎麼可能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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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34, 9小時前 , 42F
教育界最權威的學生權利團體,怎麼捨得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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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3:37, 9小時前 , 43F
找警察沒問題吧,是警察把學生帶走才有後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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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0:30, 8小時前 , 44F
有盧粉偷推文,嘖嘖,好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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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1:28, 7小時前 , 45F
大推,這個版其實多數常見ID只有情緒發言,理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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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1:28, 7小時前 , 46F
有條理的文章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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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1:29, 7小時前 , 47F
廖三致檢事官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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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1:57, 6小時前 , 48F

12/03 05:53, 2小時前 , 49F
立意良善,誰來保護教職員? 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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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5:54, 2小時前 , 50F
沒有一條規定是保護老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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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5:55, 2小時前 , 51F
理性清晰,依法行事。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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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6:20, 2小時前 , 52F

12/03 06:28, 2小時前 , 53F
盧秀燕的震怒,我也震怒!絕對不可能支持她!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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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6:28, 2小時前 , 54F
不挺老師。國民黨換蔣萬安上來比較好,不要盧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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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6:35, 2小時前 , 55F
你說得對
12/03 06:35, 55F
文章代碼(AID): #1dJQiZxk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dJQiZxk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