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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分享] 行政院院會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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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就是讓教評會比較不能師師相護的,好壞很難說,好處就是不適任教師更容易解聘壞處就是外界的力量會開始介入,不一定能公正的處理不適任教師. 原本的17條之1:.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應該是增加要有接受教師評鑑的義務,不過大學教授都在做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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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 日期:2012-10-11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教育部所提「教師法」修正草案,除在教師評審委員會及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之變更、教師在校服務時間等事項上回應各界訴求外,更進一步為求提升學校教學品質與增進學生學習成效,亦將各界期待推動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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