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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安胎假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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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說法可以算對也可以算不對. 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寫了. 因疾病或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 每學年准給二十八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 也就是說安胎假本來就是病假的一種. 從你請安胎假的第一天開始. 就會開始吃掉病假的天數. 通常安胎都會在一個月以上.
(還有74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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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先進們好:. 目前懷孕將近五個月,在國立小學兼任行政,預產期是明年四月20左右,因一人隻身住在外地,返回產檢及待產醫院需自行開車一個半小時,近日又因圓韌帶拉傷,不良於行,與家人溝通後擬請安胎假先,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1.詢問人事後得到需先把事,病,產前及休假請完才可請安胎假這樣正確嗎?
(還有13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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