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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高中] 新進教師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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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得否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據以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申請.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疑義乙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24日臺國(四)字第1000064059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按上揭函釋略以,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得否辦理育嬰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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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不用以學期為單位請假. 二、 育嬰留職停薪部分:. (一) 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及第16條規定,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 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 但不得逾2年。尚無申請次數之限制。. 復查本部99年8月11日台人(二)字第0990128405號函轉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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