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運動會冒名頂替的懲處!?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xdeng (光影遊俠)時間14年前 (2011/11/02 12: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依現行的田徑規則來說. 當天無法出賽的選手,必須在前一天提出申請,否則比賽當天未出賽,則視為棄權. 並取消後續項目(含接力)的比賽資格。也就是說該賽事所有的比賽都不能參加. 若比賽當天才確定無法出賽,須持醫生證明(傷、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證明至競賽組請假. ,但須取消當天再出賽資格(含接力)。僅當天不
(還有13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ceanu (來就來唄)時間14年前 (2011/11/01 17:4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為了即將來臨的校慶+運動會 這些天都在比賽.... 高中生的說法很單純.... 就是A腳痛、B代跑. 可是裁判在點名喊A的時候,B就默默地頂替,沒有任何說明. 結果B代跑還跑了800公尺第一名. B本身也進了400公尺決賽. 經由別班同學的檢舉,AB也都承認的情況下. 就取消了B在800公尺的成績、
(還有20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