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離職繳回獎金還要課稅?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喬飛)時間1月前 (2024/12/14 17:15),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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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IsMyLimit (天空才是我的極限的鍵盤)》之銘言: : p.s與原文無關 只是借標題 : 這樣的案例也算常見了 : 但 阿肥就一直有疑惑為何這種事不能變簡單? : 先不論 離職就要把獎金歸還這鳥規定是否合理 : 不應該是歸還扣完稅之後的金額才算合理嗎? : 現在離職員工歸還全額後還要自己再申請退稅 : 然後公司也要補這個稅給國稅局 : 既然這樣 幹嘛這麼麻煩? : 公司就直接算稅額扣ㄧ扣 : 然後叫員工歸還該金額不就大家都省事 : 偏偏繞一圈 浪費大家時間 : 當然 什麼留任獎金也是種畸形現象就是了 : 有沒有大神可以解惑一下?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我以前在阿寶大陸長駐過,那時候留才獎金也搞台灣那套,先給錢如果離職後歸還。結果 大陸人離職之後都不還,政府好像也不管這件事情,然後公司就只好換方法,變成簽約待 多久之後可以領多少,變成後領。然後時間變頻繁,比如台灣是先給四個月然後綁兩年, 大陸就大概是半年給你半個月或一個月這樣,讓阿六上一陣子就感覺有錢領離職意願降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69.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34167754.A.F53.html

12/14 17:18, 1月前 , 1F
不還才是對的 要 給他 !
12/14 17:18, 1F

12/14 17:36, 1月前 , 2F
以前公司就是先給 賭你不敢跑
12/14 17:36, 2F

12/14 20:14, 1月前 , 3F
臺灣這邊不還就強制執行
12/14 20:14, 3F

12/14 21:15, 1月前 , 4F
之前發哥有個人死了,公司告遺族討錢
12/14 21:15, 4F

12/15 09:33, 1月前 , 5F
超沒良心
12/15 09:3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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