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乙方跳甲方被威脅會控告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紅豆湯)時間5小時前 (2025/01/11 08:58), 4小時前編輯推噓5(5012)
留言17則, 4人參與, 3小時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你先問他 他認定的 競業禁止 限制的地區跟產業類別有哪些 公司是哪幾間 然後問他為什麼這個範圍合理 然後你被限制的時候 他怎麼打算補償你 問他你掌握了哪些營業機密導致要敬業禁止 他講不出來的話 就換你笑他惹 UCCU+安妮雅臉這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36557114.A.E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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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那麼麻煩,說你不同意競業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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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入職後再要求的,可以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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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法院也是公司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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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過簽過的版本,那些問題在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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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禁止同意書跟發動時的存證信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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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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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點,雙方就算簽字了 約定的範圍如果讓法院覺得不合理 也還是契約無效

01/11 09:24, 4小時前 , 7F
公司要告這個,一定會有明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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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該條旁邊獨立簽名,或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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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聲明書。還沒看過跟雇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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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再一起同捆包一起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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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dbeansyrup (42.70.4.138 臺灣), 01/11/2025 09: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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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光是禁止公司與補償就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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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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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明顯競爭對手,補否則台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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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花這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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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代工廠老闆沒那麼聰明啦 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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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裡面搞不好根本沒有競業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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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老闆一拍腦袋的智障想法
01/11 10:55, 17F
文章代碼(AID): #1dWS8wui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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