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離職競業禁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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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8→)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mjftony (HUGO)時間9年前 (2015/01/07 22: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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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業界的競業禁止條款,比如業界比較明顯的. (A).UMC & TSMC. (B).INX & 友達. 請問如果U離開是不是就不能去T?. 群創離開就不能去友達??. 還是不同職位就沒差,例如 製程 轉 製造 等等差異很大的就沒關係?. 職位接近的就不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推噓6(6推 0噓 0→)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dog (.....)時間9年前 (2015/01/08 09: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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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這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B%B6%E6%A5%AD%E6%A2%9D%E6%AC%BE. 台灣. 目前針對競業條款,有有效論與無效論的正反兩方不同的見解。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1990年作出解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台八十
(還有39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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