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PT ] 醫院主管定的罰則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wei~)時間16年前 (2009/07/25 13:13), 編輯推噓6(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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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edJ ()》之銘言: : 在科室裡常會有一些罰則 : 像是今天病人先進來做治療 : 家屬才進來掛號 : 我帶的學生沒有檢查病人有無掛號憑證~這要被罰200元 : 結果我們櫃檯的書記就好像很高興的跑來跟我說這些事情 : 一直催我繳交200元罰金~當下是覺得有點不高興~因為她那副樣子...唉... : 後來才想到這責任歸屬的問題 : 櫃檯書記坐在門口~是不是應該由她來收憑證~收了才能放行? : 還是治療師自己要看~沒看到就不幫他做治療? : 不知道大家的醫院都是誰在負責這一件事? 這是制度的問題...如果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話 內規是可以的 至於內規的訂定是各單位主管的權責 可以把這個訂為櫃檯行政人員的責任 也可以訂為治療人員的責任 通常會訂為治療人員的責任啦... (因為病人跑進去接受治療一定會經過治療人員服務 櫃檯只收錢可能接觸不到病人) 至於罰錢...之前我們如果有罰款的問題 都算入福利金裡啦... 累積夠了就大家找家店大吃大喝一頓 勞方的錢罰款也是算給勞方的錢 如果罰款的錢算資方的獲利就有點不厚道... -- http://www.wretch.cc/album/fty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79.36

07/25 13:35, , 1F
治療人員不該接觸到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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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10, , 2F
治療人員不會接觸到錢 可是要依據治療單做治療 治療單控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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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11, , 3F
櫃檯 病人如果是每天治療的話 有時會直接進來沒去櫃檯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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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12, , 4F
流程不落實的話 會造成醫院損失與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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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0:21, , 5F
可是既然有書記的話 這些工作不就是書記的職責嗎 不然書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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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0:22, , 6F
作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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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4:56, , 7F
其實把這個責任算書記的話應該算是比較不好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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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之前所說的 病人是可以不經過櫃檯來到治療空間 如果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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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在櫃檯頭上 不大合理 而患者要接受治療一定會經過治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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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邏輯上來說 確認患者有無掛號的責任在治療人員是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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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的作業依不同單位不同 通常有...接受掛號 收錢 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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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系統...甚至可以跟診列印剪貼製作病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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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乾脆不要定此制度 發生了就當作單位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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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類罰款會入自己科室的基金~等開會時買些吃的大家一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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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像遲到或忘記打上下班卡~才會入醫院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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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以後要小心一點~很多東西都要被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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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53, , 17F
基本上我覺得罰款就已經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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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53, , 18F
醫院的管理關醫療人員啥事?要罰也是罰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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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54, , 19F
作治療寫病歷還要去管醫院營運,是有沒有這麼苦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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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2:01, , 20F
我們醫院常常在罰錢和請喝飲料,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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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2:02, , 21F
因為一請就是10幾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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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1:03, , 22F
可是治療人員做治療都忙死了 還要確認有無掛號 有點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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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1:05, , 23F
不贊成將責任丟給治療人員 治療人員應該是協助確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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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QfHdnI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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