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整復推拿 年底前撤離中醫診所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 (小林綠茶)時間13年前 (2012/04/27 11:29),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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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整復推拿-年底前撤離中醫診所-213000455.html 所以這個衝擊還是不小的,請大家繼續關心吧 --- 中國時報【黃天如╱台北報導】 爭議多時的民俗調理人員管理政策昨天拍板定案,衛生署表示,五月一日起, 民俗調理人員得以「傳統整復推拿」名稱提供服務,但不得與中醫診所「同址」 執業;管理要點生效前已存在者,在執業空間明顯區隔前提下,得緩衝至年底 前完全撤離,違者將依法究辦。 針對原一度考慮政策鬆綁的衛生署,在最後階段決定施鐵腕,曾多次率領民俗 調理人員走上街頭的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常務理事陳朝龍相當不滿,他說,將向 監察院陳情、直接上書總統府,要求政府還給相關人員一個公道。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傳統整復推拿非醫療行為,為免民眾將其與中醫 師才能執行的「中醫傷科推拿」混淆,導致病情延誤,衛署制訂《傳統整復推 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要求相關人員遵守「八不二要」管理原則,包括執業 場所不得與中醫診所同址設置。 所謂「八不二要」還包括:不得從事醫療行為、醫療廣告、宣稱療效、申報健 保費用、藥品調劑、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亦不得以不正當方式招攬客人,以 及穿著服裝要與醫事人員有所不同,執業時要配戴「傳統整復推拿人員」識別 證等。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說,目前全國尚有近千名「傳統整復推拿」人 員,在五百多家中醫診所內執業,為顧及相關人員生計,在其執業空間與中醫 診所明顯區隔前提下,現存人員得緩衝至年底前完全撤離,違者將依違反《醫 療法》第五十七條,處以最高廿五萬元罰鍰。 --- 所以 1.現行同址是落日條款,只能減不能增 2.重起抗爭 3.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這個是中醫學界與物治學界可以著力的 雖然新聞中都沒提到,但是之前黨團投書的回應與學會公會都有請到立委發聲 現在就須請中醫界制定傷科推拿項目,物治界基於對徒手治療之專業加以建議 並可以確實開始討論執業細則與健保請領步驟 --->傷科推拿須一對一,中醫師執行傷科推拿勢必影響其他診療服務 轉介民俗調理推拿責任難以歸屬,且不得雇用,相信醫師不太願意淌渾水 物理治療師可請領中醫診斷、接受轉介自行開業。(雖然蠻奇妙的,可是合理合法) 可以受雇中醫院所,未來申請職登與申報。 這是依照目前定案後未來可以進行的醫療做為。 (傳統整復...只能被動查核不撈過界) 但...定案會不會又改...就還需要大家持續投注心力關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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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高層上書陳情的問題,小弟以先向國民黨團投書過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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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允諾行政院林秘書長益世先生代為關切,先有備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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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L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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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umas 來自: 59.126.14.165 (04/27 12:09)
文章代碼(AID): #1FcXAN65 (Therap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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